中国司法劣迹 律师退庭竟吊销执照

【新唐人2010年4月13日讯】4月12号,北京人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接到北京司法局书面通知,定于4月22号召开听证会,对他们在泸州中院庭审期间退庭抗议之举,给予了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中国律师的辩护空间再被挤压,北京司法局此举被认为是迫害律师。

刘巍是北京舜和律师事务所主任,10个月前,泸州中院对她在法轮功案庭审中退庭抗议提出司法建议,今天,她被北京司法局告知处罚决定,她认为不公正。

刘巍:“处罚的决定,是吊销我们的执业证,召开听证会。审判的程序当中,你连话都不让我说,那我只能请求抗议了。”

李苏宾律师第一时间接受了唐吉田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将出席听证会。他用“非常恶劣”来形容司法局的做法。

李苏宾:“吊销律师执业证,只有构成犯罪已经判刑的,唐吉田律师他们仅仅是因为在法庭上抗议法官违反法庭纪律,就被要吊销律师执业证,做法非常恶劣啊。”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认为个人案件,特别是法轮功案件,律师辩护空间非常小,在法官严重违反法庭程序情况下,抗议无效退庭是合法权益。

郭国汀:“中共的专制暴政已经是末日疯狂,人权律师代理的案件都是敏感案件,是为中国人长远的根本利益在奋斗牺牲。全社会,整个国际社会都应该支持他们。”

据明慧网报导,2009年4月,泸州中院法轮功案二审开庭,法官李旭东阻止律师发言,辩护无法进行,律师愤然离庭抗议。

新唐人记者白梅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