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7日讯】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ECFA)第二次协商将于大陆人大、政协两会后在台北进行,预计最快于15日左右,具体日期仍待最后确定。
有关大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1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预计13日闭幕,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计14日闭幕。
主管大陆事务官员表示,两岸ECFA协商采循序渐进原则,第二次协商可望触及早期收获清单议题,先谈合作类别大方向,但不一定会立即进入细部合作项目。
在第一次协商时,经济部初步试探大陆对于将500多个项目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反应。台湾官员指出,对岸虽然没有明确反对,也没有提出他们的早收清单项目,但表示500项太多了,因为其他国家没有提出这么多。
大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表示,ECFA大陆可对台湾“让利”。官员认为,这是一个宣示,但还无法就此断言在进入实际协商时,对方是否会大幅让步。
两岸已于1月26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协商,初步纳入ECFA的经济合作项目,涵盖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及经济合作等。
目前台湾很多人对于签署ECFA有很深的疑虑,认为两岸进一步经济合作对台湾未必有利,立法委员陈淑慧将在3月8日、9日于台南市及台南县举办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系列座谈会,邀请官方及产业界代表一同讨论ECFA,陈淑慧希望透过不断举办类似的活动,让民众更加了解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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