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谭作人判刑5年将提上诉

【新唐人2010年2月9日在线/综合报导】中国大陆维权人士谭作人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刑5年。谭作人当庭说要上诉,其妻子和代表律师都说,将会提出上诉。

香港明报网报导,谭作人妻子王庆华表示,谭作人被判刑5年,是意料之内,法院的判决“没道理,很不公平”,他们将会提出上诉。

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亚洲时报报导,律师浦志强指,法院的判决理据是指谭作人发表与六四事件有关的文章,并在去年呼吁民众纪念六四20周年,但没有提及与四川地震的豆腐渣工程有关。

法院不准谭作人的家属入内旁听,其妻子王庆华指,判决结果是预料之内,认为是内地司法制度的悲哀,强调一定会上诉。

另外,公安在开庭前驱赶法院外的香港记者,安排记者进入法院内一个房间,检查记者证,在案件宣判后,才许可各人离开。期间有摄影师被两三名警员强行抬入法院,亦有香港记者手机一度被公安没收,获发还后发现手机内刚拍摄的照片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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