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宠:上海政府官员苗锦鹤落马

【新唐人2010年1月26日讯】2010年1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苗锦鹤的刑事上诉案。

苗锦鹤因贪污人民币5万元,受贿70万元而被初审法院判决14年有期徒刑。苗于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曾任上海市政府信息委综合处副处长,研究室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后改制为上海汇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法院认定苗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2万元,自己分得5万元,构成贪污罪获刑10年,没收财产1万元,受贿罪判刑9年,没收财产1万元,受贿7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刑9年,没收财产1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徒刑14年,没收财产2万元。

苗犯罪事实在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间。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黄菊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员书记任上,升格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次年3月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陈良宇在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任上,升格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数月之后我被捕入狱,在2003年8月28日下午,上海第二中级法院近六小时庭审中我成了刑事被告。当时5个话筒及多个摄像机的镁光灯对着我,面对三个法官及三个检察官及律师,其中一位主控检察官是上海第二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与杨佳案同一检察官),我当庭:“批评了黄菊同志!批评了陈良宇同志!批评了韩正同志!”……

当日庭审根本没有审到我有所谓三套住宅,骗取当事人的钱以及律师乱收费,至今当局不会公布全部审讯档案,及审讯影视录音资料。但陈良宇们在制作一个半小时《党在我心中》的影视片在全上海中共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播放了一年半(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中共保先教育期间)。

直至今日,中共上海当局的某些人,操纵混迹于上海(包括个别香港、美国)访民中的“黑恶势力” 人员在大街上散发《党在我心中》的片断,且经过了篡改删节许多原影头。这些受中共上海特务操纵的人员,无限夸大自己的“冤情” 向政府施压骗钱,向市民和访民骗钱,向国际社会骗钱。现有一知名访民透露:自己在一个月中就被这些“访民领袖” 骗走一万元电话通讯费。

上海与重庆谁更黑?日前, 官媒透露上海3500名局级干部,已完成向中共上海纪委申报购房资料, 俞正声讲话要上海制定官员购房规范行为的文件。 俞正声今年65岁, 2012年中共十八大时已达68岁, 看来升官无望,能保住安稳渡过上海世博会已是个太平官。3500名局级干部数字比2009年4月公布二千名局级干部数字多了1500名。

去年4月, 我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认为, 上海70%的局级干部,50%的处级干部在低价购房的问题上,已涉嫌触犯刑律。上海苗锦鹤处长贪污5万元就构成10年罪,受贿70万元构成受贿罪9年,没收财产1万元;两罪并罚14年有期徒刑。现在上海每平方米住宅1万元以下几乎见不到,那么3500名局级干部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亲友用超低价格购置市场化价格的商品住宅的资料何时公示?何时接受民众监督?

若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为了确保稳定,不去处理此事还情有可愿,但上海世博会之后,胡锦涛仍不在上海进行常态化的有序打黑,恐怕不仅二千万上海市民不答应,全中国七千万党员不答应,13亿国民不答应。

中华文化中有面相学一说,看中共领袖接班人习近平与华国锋一样朴实忠厚,但在33年前的1976年10月,华国锋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举粉碎“四人帮”(实为上海帮)。若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法学博士能像华国锋一样再干一件惊人之举,粉碎新上海帮,那么大陆可能像台湾一样进入“法官治国,律师治国”的新时期,告别工程师治国的历史。苏共亡党就亡在“工程师治国”的新时期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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