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封口与开口之间 中国记者良心缺失

【新唐人2009年12月7日讯】《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董事长兼社长江作苏,11月30日媒体上发表文章说:“新闻的底线是,如果做不到全部说真话的话,那起码不能说假话,特别是不能在人命关天的问题上编瞎话,非常不幸的是,这个底线还是被屡屡冲破。”下面来看看这则报导。

据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最近对去年发生在河北和四川的两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作出批复。2008年7月,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万元。

新华社11月30号的报导说:“事故发生后,有多家媒体单位的记者采访,要求了解报导事故情况。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

然而在记者收受贿赂而“封口”的行为中,政府和国有媒体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英文的《中国日报》相关报导中还说:“蔚县政府向他的报纸支付了两个整版的广告费25万元,以及3万元的‘订阅费’。”

美国之音质疑,“这是否说明,除了10名记者拿到260万元之外,蔚县政府还另外向他们所在的媒体支付了一笔封口费呢?”而美国之音的分析还认为,对于这些涉案记者没有被公布身份的原因,当局可能是顾忌官方媒体的形象。

2001年1月23号,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所谓的五人“自焚”事件。新华社在事发两小时后就向全世界发布了英语新闻,而且未经查证立即表明“自焚者”就是法轮功学员。通常,中共官方媒体的大事报导都要经过上级的层层批准。而那一次却一反常态地迅速。

国外专家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播出的“自焚”事件现场画面,通过慢镜头分析,发现这是一则造假新闻。

在镜头中,摄像机在天安门广场近距离拍摄所谓自焚者王进东的时候,右边拿着灭火毯的警察没有紧急扑火,而且王进东被焚烧后,头发、眉毛毫发无损,看起来比较像是一场被导演的戏。

而自焚案中的小女孩做完气管切开手术,四天之后接受采访,女孩违反常态全身包裹厚厚的纱布,带着插管面对摄像机镜头,同时声音清脆的还唱了一首歌。原北京宣武医院主治医师于建梅表示,气管切开后,能带着管说话,但“发出的声音是非常不连续的,是漏气的,不清晰的。”

CCTV记者在采访这名女孩的时候,既没带口罩,也没带帽子,并且近距离问话。于建梅表示,“在临床上,大面积烧伤的病人肯定要住隔离病房。而且,大夫护士进病房的时候,一定要带口罩、帽子,穿隔离衣,这是最基本的了。”

分析人士认为,记者能够不戴口罩近距离采访,如果不违背医学常识,就违背了新闻记者的良心。

新唐人记者洛溪、周天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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