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网民建党自封主席 被冠颠覆国家罪

【新唐人2009年11月5日讯】11月3号,26岁的河南籍网民严某因为在网上开通QQ群组建“中国人民党”并自封“主席”,在武汉市中院被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审,当庭并没有宣判审判结果。请看下面的详细报导。

据大陆媒体报导,2008年11月,旅居上海的严某撰写了两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并将其宣读文章的视频上传到美国某网站上传播,然后,严某又将视频的位址和两篇“反动”文章一起,粘贴到国内“天涯论坛”上。

严某稍后来到武汉,在网上开通了“蚂蚁复仇者”广州、上海、武汉、全国群等4个QQ群,通过这些群成立“中国人民党”,并自封党主席。今年4月,武汉警方在某网吧内将严某抓获。检察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严某提起公诉。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唐吉田律师表示,所谓“反动”文章,纯粹是政治上的概念,因为没有哪个法律条文能界定什么是“反动”什么是“不反动”。“这个‘反动’从1949年以来的历史来看,往往就是随着最高当局个别不想受法律约束的人的主观好恶来判定的。”

唐律师表示:无论是国际法还是中国的宪法,都明确表明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更何况严某只是在网上发表了一些言论,根本谈不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并没有明确地进行推翻现在政权的表示,也没有付诸实际行动。不具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把他起诉到法院以煽动颠覆为由进行刑事追究,显然是因言获罪的一种方式。实际上也是目前刑法实践方面越来越工具化,越来越屈从于非法律因素的一些表现。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严某的“蚂蚁复仇者”QQ群“建群宣言”,宣言中写道:一只蚂蚁目睹大象踩死了两万多只小蚂蚁,踩残废了26万多只小蚂蚁,可是大象却还趾高气扬的开心的生活着。成群结队的大蚂蚁在地上大喊: “打死大象,为小蚂蚁报仇! ”这只蚂蚁站在树上冷冷的看着这一切,冷笑了一声…… 他心里有自己的想法:他要召集食人蚁,咬穿大象的心脏,替小蚂蚁们报仇!

“哎,蚂蚁也怕”。这是大陆网友的感概。

新唐人记者洛溪、金鑫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