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修法 外国人入境须拍照登记指纹

【新唐人2009年11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3日专电)南韩总统李明博今天主持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包括“外国人入境时,必须登记指纹并拍下证明照片”为主要内容的“出入国管理法”修订案。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指出,新修订的“出入国管理法”,为防止非法入境和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外国人入境和登记时,务必义务化地进行核实身份的工作。

对于从事专门职业的外国人才,为在南韩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如变更或增加工作岗位时,不必事先获得许可,事后15天内申报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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