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遭判重刑 两岸学者评析

【新唐人2009年9月11日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对此,两岸学者指出这不仅考验台湾司法的健全度,同时也突显两岸司法体制本质的差别。

对于台湾首位卸任元首遭重判刑,流亡澳洲的中国法学家袁红冰表示,这个案子突显出两岸法制本质的不同。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任何人只要违反法律都会被审判。

中国自由派法学家 袁红冰:“中国共产党的法律,就是中国共产党维护一党独裁的专制统治,剥夺人民基本权利的一种法律工具。”

袁红冰认为,虽然有中共贪官遭到法律审判,但实际上,中国大陆现行的司法体系,已经成为中共官僚集团的斗争工具,不仅无法代表老百姓的意志,甚至被利用来打压异议人士。

中国自由派法学家 袁红冰:“对大量的仁人志士,对大量的为了争取人的基本权利,而和中共暴政进行抗争的所谓政治犯和思想犯实施法律迫害。”

台湾东吴大学政治系副教授罗致政指出,即使是台湾的前总统,也必须面临司法判决,这对现在司法不透明的中国,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东吴大学政治系副教授 罗致政:“网民或是一般民众反过来枪口对中共的批评,中共看到这样的作用存在之后,对于媒体的管控会不会更加强,会有一些压制,我想这个东西也是可能出现的。”

罗致政也指出,扁案是检验台湾司法转型的重要指标,而在审判过程中,出现许多争议也突显台湾司法改革仍然不够成熟。

新唐人亚太电视 吕萌 刘姿吟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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