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转”出七大问题

【新唐人2009年7月2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报导)两年多前,中国开始实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目的是为了实现农业增收、农村增值和农民增收。然而,中国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近日的调查显示:七大问题困扰农村土地流转,恐成中国农村乱源。

中国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近日对安徽省舒城、无为和祁门县的土地流转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发现,三个地方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规范中介机构缺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难度大,规模经营和大型机械作业无法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差、土地流转经济效益不明显、农村保障机制不完善造成部分农民不愿流转土地和土地流转存在变相收益,欺诈国家相关项目补偿资金。中国北京《土地杂志》主编、经济学家刘正山表示,要解决以上所说的七大问题,至少短期内可能性不大:

“因为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方面就说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出台之后,它一直没有可操作性的文件出台。所以地方它各自为政;另外一块儿呢,实际上就说地方财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财政它这个利益在作怪,因为每年土地出让金这一块儿的拍卖收入大概有一万亿左右。所以,在很多地方政府等于成了他们政府的零花钱。”

刘正山进而解释说,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了地方财政和私利往往突破农村土地流转中央规定必须遵循的“三个不得”重大原则。“三个不得”说的是: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对此,四川自贡失地农民刘正友表示:

“相信在我们中国这个体制上,要想把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民这是不可能的。你看中央的这个土地管理法,它是规定农民只有使用权,根本没有买卖权。当地地方政府官员,他们掌控着土地的买卖权。”

刘正友认为,地方往往以国家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为名征用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虽然受害的农民求救于当地法院,但法院在当地政府授意下往往拒不受理。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

“我认为应该立即刹车,出台更强有力的措施,但是我对目前这种已经是无序管理的状态下,我是非常之悲观的。”

海内外一直有不少学者认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是农村土地私有化,让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对此,刘正山认为:

刘正山:“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从长远来看最终还是会自由化的,从中期或者是短期来看它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个问题要是解决的话,光私有化肯定是不够的,另外一方面,还必须法律上规定,真正地为了公共利益才可以动用征地权。否则的话,你即使私有,但是政府有征地权的话,那你这个私有就是形同虚设,没有用的。”

记者:“无论是土地私有化或者不私有化,还得有一个政策层面的保证和法律层面的保证?”

刘正山:“对,特别是对征地的范围限制,必须限定它那个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才可以征地。现在的征地其实80%以上的都不是公共利益。”

有学者认为,目前中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新一轮中国+农村改革的轴心,在中国土地制度上有创意。然而,中国政府从政策一开始实施就对外明确表示,土地流转只是进一步改善土地承包的办法和途径,不是“土地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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