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杜阳明致吴邦国公开信

【新唐人2009年7月23日讯】访民杜阳明7月23日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的公开信,内容如下:

“我叫杜阳明,1945年12月27日出生虚长65岁,汉族,1999年因私有产权房被强迁,居无定所,暂住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765弄7号101室,户籍所在地、闸北区虬江路1466弄38号。

今向你控诉上海市政府刘云耕等利用公权力,动用公检司法对我进行政治迫害,以杜撰的“事实”,莫须有的“罪名”判我二年半徒刑。

在狱中受尽了代表“党和政府”执法的服刑犯的精神折磨,人身伤害,警察队长的酷刑“枉法作为”,过着生不如死,一天等于二十年的煎熬日子。

十年来,为了维护仅有的一点权利,数十次地进京上访,以中国人民的拳拳之心,对党和政府的无限信任,一次次地从希望变成失望,地方政府变本加厉地进行打压,计受到:无数次的传唤、警告、非法监控、四次刑拘、一年半劳教、二年半徒刑。从名誉到财产,个人到家庭,身心健康到生命安全,都受到严重的威胁和摧残。

是中央政府无能?无力制止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还是地方政府尾大不悼?或者两者皆有,是双方心照不宣的故意行为。

我收拢破碎的信任,怀着仅有的一丝丝的希望,带着血泪的控诉,向你——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人发送实话实说的申诉材料,望你能本着执政为民,做一个青天大老爷,将我的冤案纳入关注的范围内。

此致
敬礼

附:

闸字(0000391)号拘留通知书影本一份
闸字〔2005〕63151号拘留通知书影本一份
(2003) 沪劳委审字第3519号 劳动教养决定书 影本一份
闸字 (2006) 060080号 拘留通知书影本一份
沪公闸刑拘通字(2006) 061128号 拘留通知书影本一份
(2006)闸刑初字第1023号刑事判决书影本一份
(2007)沪二中刑终字第29号刑事裁定书影本一份
是否执政为民,还是挂羊头买狗肉,真假立判,我从2009年2月致今共向人大(吴邦国同志)三次信访、一次上访,无任何回复,你们可以装聋作哑,中国人民的冤枉已求告无门,我只能网上申诉。

上海市闸北区维权冤民 杜阳明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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