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震受难家长被判刑 港议员探灾区遭拒

【新唐人2009年7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报导)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一年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他遇难学生家长及何洪春代表律师皆认为审判不公。香港各团体继续要求当局彻查豆腐渣工程问题,并希望派议员代表到灾区视察,但遭港府拒绝。

四川地震至今已发生十四个月,北川县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案件上个月再度开庭。北川县中级法院于星期四下午宣判何洪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审判结果引起其代表律师及其他遇难学生家长的不满,何洪春本人于星期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现在身心十分疲惫,想先休养一段时间再做未来计划。何洪春的姐夫则表示他们计划提出上诉。

李方平律师星期五向本台表示:“这个案件没有任何证据,就说他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但是我们看到,整个聚众的问题跟何洪春无关,扰乱社会秩序也不是何洪春事先策划,或是临时指使的。检察院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证据,就对他进行指控,法院也没有要求检察院补充这方面的证据,就对他处以三年徒刑,缓期五年执行。一般来讲,缓刑的话都要被告人认罪。可是从他被刑拘以后,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还有法院开庭的时候,他都不认罪,认为自己无辜的。因此我们看到这个判决实际上是要打压这些寻求索赔的家长”。

另一位律师江天勇也表示:“这不是一个法律的结果,这是一个政治的结果,出于现在当地政府维稳的需要。它表明,当地的法院不是依法独立审判的,完全按照官方的维稳的要求是命”。

何洪春去年9月27日,因涉嫌组织家长到保险公司抗议,被公安拘捕后,案件一直拖延到今年5月15日才开庭,当时法官已表示将择日宣判,之后却突然通知家属,案件于六月底再次开庭,十几名学生家长到庭上声援何洪春。另一名北川中学遇难学生家长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几位家长将于今年国庆过后到北京国务院上访:“国庆节过后再找。因为国庆节不是要大庆吗,现在我们去北京可能会影响他们”。

今年四川大地震一周年时,香港支联会及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到中联办抗议,要求彻查豆腐渣工程问题,之后各政党的议员也都在议会上提出相关议题,要求港府监察捐出的几十亿捐款用途。公民党九龙东支部主席余冠威向本台表示:“其实公民党一直都在关注能不能再去四川,但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香港特区政府不让立法会议员再过去观察一下。其实政务司长唐英年自己都有去,但是他自己去和立法会去是不同的,因为立法会议员是在议会通过议案捐钱给四川,所以大部分立法会议员,尤其是民主派的人,大家都想去一下”。余冠威表示港府拒绝了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建议让他们十分失望。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