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玉娇案开庭前夕 民意力挺

【新唐人2009年6月16日讯】巴东民女邓玉娇刺杀淫官案,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出了公诉,造成民意的强烈反弹,这个案子将在北京时间16日开庭。开庭前我们再来看看各界反应。

巴东县检察院除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出公诉,同时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和“防卫过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的联署人、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莲辉认为,巴东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邓玉娇案的认定和起诉是非常为难的。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的联署人、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莲辉:“为什么这样说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中国司法不能独立。它必须根据上层的意思来办,必须服从上层的意志。也就是人们经常听到的‘在政治上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种‘中国特色’的政治环境下,你说巴东县检察院能独立办案吗?能不搞出这样的既脱离事实、又违背法律的起诉书来吗?”

巴东县公安局起初以“故意杀人罪”对邓玉娇进行刑事拘留,而这个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定罪,激起了海内外广大民众的愤怒和对当局的谴责。网民们义愤填膺大发评论就有几百万条,几乎是一面倒地支持和声援邓玉娇。

31位大陆知名学者、草根网友,包括杨佳的母亲,也共同发起致最高法院的公开信,公开信和所有签名者的心愿非常简单:仅仅要求对邓玉娇案有个公开、公正的审理。

民间自发成立了各种邓玉娇声援团,纷纷要求当局要追究相关政法委官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公布案件真相。

海外律师也成立了“邓玉娇海外律师声援团”并筹集好资金准备前往中国。更多的网民则是自发组成旅游团前往巴东县探望邓玉娇家人及调查案件的真相。

一些大陆媒体如《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也纷纷冲破“禁区”,大胆揭露事实真相,谴责淫官恶吏,声援邓玉娇。

成都电视台在5月30日的专题报导中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大意是:在追求真相时,不要忘记了追究那些背后玩花样的力量。

郭莲辉指出,在这种广大民意反映的民心背景下,巴东检察院改变了巴东公安局对邓玉娇案的定性,由“故意杀人”变成了“故意伤害”,他们宁可闹笑话,也不愿意实事求是地依法办案。

郭莲辉:“这是为了保护体制内的淫官恶吏。但是鉴于海内外对此案的高度关注、对中国司法不公的强烈谴责,又不敢以“故意杀人罪”来对邓玉娇定罪量刑。那么只好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他们也知道如果定邓玉娇的“故意杀人罪”,那么“防卫过当”就说不通了。也就堵死了当局对此案灵活处理的空间。”

湖北网民吴辉寰:“邓玉娇在什么情况下动的刀,那得对大家有个交待,我们现在是不明真相,他把这个真相捂的紧紧的我们都不知道,他完全有这个能力把现场给还原,我们最痛恨的就是这一点,什么真相都不给我们,我们就希望阳光办案,秉公执法。”

中国过渡政府14日也就邓玉娇案致函巴东地方法院,指“邓玉娇案”实质就是在检验中国社会的正义力量,当中共各种邪恶势力破坏中华民族道德伦理底线的时候,能否排除各种影响并给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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