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洪春案开审 律师中途离庭抗议司法不公

【新唐人2009年5月1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海蓝报导)北川遇难学生家长代表何洪春,因涉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周五北川县中院借用绵阳巿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名律师因法院不公平,中途离庭抗议。

据代表律师江天勇表示,早上开庭前,法院让数名学生家长入内旁听,也没有安全检查或大批庭警把守,但开庭后,秩序混乱,法官容许检察官打断律师的发言,让他们替被告申辩,他在中途离庭表示抗议。他说:“这个合议庭完全没有公正性可言,我现在巳经退庭出来,表示抗议,我的话不断被打断,公诉人根本眼里没有合议庭,想说什么便什么,也不让我提出异议,直接剥夺我的权利。”

另一名律师李方平则指,聆讯进行了一天,审讯时,检察院只提供四份无关重要的笔录文件,供律师参考,但法院共有十多份笔录文件,影响他们辩护。虽然他没有退庭,也感到不满。李方平又表示,法院将在七至十天内判决案件,他个人认为检察院所持证据,不足以构成罪名。

负责审讯的北川县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吴永丽,向记者表示,现在没法决定宣判日期,不一定在数天内判决。 

曾到法院旁聴的曲山镇小学家长陆女士指,家长们感觉不乐观,法院可能将何洪春入罪,以阻吓其他家长请愿抗议。

据了解,何洪春自去年8月起,替外甥遇难女儿张羿洋申诉,被曲山镇小学及幼儿院遇难学生家长,推举为代表。其后9月,由北川县政法委张中凯,与北川县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领导,及保险公司代表,一起召开协调会议,并选出九位家长,代表北川县十多间学校及五百多名家长,争取有关保险赔偿,何洪春被政府选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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