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律师建议台美尽快签订引渡条约

【新唐人2009年2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褚卢生洛杉矶17日专电)基于台湾与美国之间只有司法互助管道、没有引渡条约,旅美律师认为要以狎童犯马克李交换滞美的王又曾、黄芳彦,机会不大,但建议司法单位加快跟美方签订引渡条约的脚步。

前台美律师协会会长林英朗说,以王又曾而言,当初进入美国所持的是旅游签证,后来是经过移民法庭的审理裁定才得以留在美国,这一审理过程涉及美国的司法独立,行政部门不容干预。

他指出,王又曾以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王金世英办理依亲的居留申请,稍后也被移民局依照规章接受,加上现在又没有触犯美国法律,要被拿来做为“交换”的对象,有实际困难,何况台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

林英朗接着表示,如果台湾执法单位要把马克李(Mark Lee Kaczmarczyk)送交美国,马克李一定会以自己在台湾没有犯罪而控告执法单位把他交给美国是侵害他的人权。换句话说,只能将其递解出境,不能采取交换方式。林英朗曾代表驻美单位处理陈由豪当年在美控告台湾违反人权案。

谈到黄芳彦的情形时,前南加州中国大专院校联合校友会会长、执业律师方孝伟说,黄芳彦目前还是“扁家洗钱案”的证人身份,没有被通缉或起诉,法律上证人不能适用引渡,何况台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

方孝伟与林英朗都建议,包括王又曾、金纪玖、黄芳彦等相继滞留美国,逃避面对台湾法律,已经令许许多多有良知的旅美侨胞义愤填膺,建议台湾司法部门正可以利用这几宗案件的发展来加快跟美国签订引渡条约的脚步,不仅是亡羊补牢,也是防范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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