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维录:如果杨佳被执行了死刑?

据最新的消息,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杨佳的死刑。说是最新消息,其实已经是过时的消息了,因为核准死刑裁决书落款是21日,而在 25日才向杨母宣布,已经晚了四天。这其间还叫杨佳母亲去了上海,见了杨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为什么拖延通知的时间呢,显然是害怕民众的舆论,害怕司法公正,一心要置杨佳于死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杨佳是被暗杀。

但是杀了杨佳事情就结束了吗?不会,恰恰相反,杨佳被杀极可能会成为公民抗暴一个新的开端,杨佳会成为人们的榜样。一直密切关注着杨佳案件的艾未未说:“杨佳,最终是他们证明了你没有错,从今天起他们会害怕你的名字。我们还会为你讨说法的。你先走好。”

武力对抗暴政,是公民维权所走的最后一步,不到万不得已,手里没有一点暴力资源的平民百姓绝对不会铤而走险,所以杨佳才受到全国民众的理解、同情和支持。杨佳如果被执行了死刑,当局也就失去了最后一线同公民和解的希望。当局杀害杨佳,等于直接告诉公民:我就是这样无法无天,受得了你就受着,受不了你就去死!

任何一个说得上是个国家的政权,都要先有法律,就是最原始的部落民族,也要有类似法律的东西,用以和平地解决人们之间的纠纷和保护当地民众的权益。杨佳如果被杀,说明中国没有法律,或也可以说中国法律不保护民众权益,是为中共特权阶层服务的,是用来对付民众的。当权的为非作歹,法律不予追究,民众正当维权,法律倒要对你进行制裁。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这样进行一下自问:如果我的权益受到侵害,我能采取什么方法解决?依靠法律途径解决吗?法律保护的是当权者的利益,根本不会为民众说话,在中国法律对民众来说形同虚设,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们同当权者利益发生冲突时通过法律讨回了公道。通过上访解决吗?你就会被抓、被打,被关押,截访的警察到处都是,即便是你通过了层层封锁,受到了接待,或是见到了温家宝等什么人,你的问题也一样不会得到解决。通过舆论解决吗?中国的新闻一律采用新华社通稿,任何一件民众受侵害事件都是应该保密的国家机密,高度的新闻封锁使你的声音不会让任何人听到。

几十年前鲁迅说最不人道的是虐杀,其实比虐杀更不人道的是虐杀加暗杀,鲁迅那个时代资讯相对自由,还不会杀了人不让外界知道,现在时代进步了,在虐杀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封锁消息也算是一种“和谐”和“与时俱进”吧?

面对无休无止的残暴,人们有没有武力对抗的权力呢?几年前为讨薪不到而连杀五人的王斌余曾经是个人人皆知的名字,有人为此事采访一个美国人,这个美国人不知道王斌余已经杀了人,只知道他受到了老板的无理对待。美国人说:“他可以到法院起诉呀,让法院主持公道。”当得知任何相关法律部门都不受理此案时,这个美国人又说:“那他可以借助舆论,让社会给他声援。”当得知中国新闻封锁,他的声音不可能让外界知道时,这个美国人说:“那他有枪吗?没有枪可以买一只啊。”显然,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在受到残暴对待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能制止作恶者行为时有权力进行武力反抗。

善良是人的本性,没有人是天生暴虐的,王斌余连杀五人,见到他的人都感到他淳朴善良,没有一点杀人凶手的蛮横样子。他说:“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他还说:“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可见,王斌余是善良的,是现实逼着他杀人。

归结起来,可以说杨佳案件是中共进行政改,实现全民和解的重要契机,杨佳不死中国政局会稳定得多。如果杨佳被执行了死刑,那就等于给全国民众判了死刑,堵死了人们以和平的方式维权的愿望;等于为中国的法律判了死刑,向全国民众宣布中国法律连废纸都不如;等于为善良判了死刑,让无数原本善良的民众不得不走向以暴易暴之路;也等于给当政者自己判了死刑,一个单靠武力来维持的政权是很危险的,一旦武力镇压知去效力,就会面临全面崩溃的局面。

作出杨佳死刑判决和核准死刑的人应该想一想,你不是在执行一件法律程序,而是在屠杀。只有按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审理,体现出法律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判决才是在执行公务,无论是为某集团或个人的私利而进行的判决,都不是公正的判决,都是在犯罪,而犯罪早晚是要被追究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

最后我还是希望当局赶快紧急制止杨佳死刑,借机启动政改,还权于民,实现全民和解,这样的机会实在是不多,杨佳一死,一切都晚了。

《自由圣火》首发

编者按:据中共官方新华社快讯,上海袭警杀人案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中共动作之快,让世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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