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路:杨佳杀警是公民个体煽向中共暴政的第一个耳光

很多年了,没有一个人像杨佳这样,如此长久地令我们震撼、羞愧和感动。布衣一怒,血流五步,伏尸六人,他几近完美的策划和史无前例的成果让警察国家心寒胆裂,脸面丧尽,威风顿失,成为六四以来,公民个体煽向暴政的第一个耳光。

谈到自己杀警的动机时,杨佳说:“有些委屈需要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这掷地有声的誓言,喊出了19年来,不,59年来匍匐在共产暴政之下的亿万臣民内心深处对警察暴力的抗争。它体现的自然法则的正义与公道,那些谴责杨佳违法的知识精英应当明了,西谚云:人民的安全乃是最高的法律。当那些依仗国家暴力每年打死说不清数量的百姓(据笔者了解,全国有3000多个看守所,几乎每个看守所都有莫名其妙死掉的冤魂,这些绝大部分都是警察的杰作,每一个被打死的百姓几乎都被说成因心脏病暴死),人民为何不能运用天赋的自卫权予以反击?知识精英的谴责与其说不通法理,不如说为了掩饰自己身为暴政奴才的卑怯。舍此,岂有说乎?

经过社会舆论的抗争(黑暗的上海司法很少二审开庭审案),杨佳获得了第二次开庭抗辩的权利,他几乎完美地捍卫了自己的权利。他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非常明确,面对纷纷打出的法官压力牌、律师悲情牌,他应对自如,对自己的行为决不言悔,因为:警察就是准备死的。换句话说,他杀警是对暴政的一个人的战争,那些死掉的警察是他与暴政战争的牺牲者,谁见过战争的一方因为另一方死伤惨重而后悔|而道歉?

他具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深刻了解现代司法的精髓,被告人没有义务自证其罪。因此,他对杀警过程拒绝回答,而把证明这个过程的义务还给公诉人。可笑地是,那个弱智的公诉人居然由此认定杨佳态度有问题,不亏人治司法环境下诞生的白痴检察官!

当法官让身陷囹圄的他自己举证证明警察施暴,而让殴打他的七个警察自我证明没有打人时,杨佳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这个丑陋、虚伪、无耻的司法制度的本质:那些警察所以敢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身后有你们!以笔者15年从事辩护律师的经历,杨佳说出了一个真相。每年死于警察暴力的百姓成千上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超过0.1%,即使追究的,90%缓刑处理,个别罪大恶极的也不会超过10年,几乎没有一个警察因为打死百姓被执行死刑。这样的司法制度下,警察不视百姓性命为草芥,不成了奇迹么?

在最后总结陈词时,杨佳更是深刻揭露了这个警察国家的实质:“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是的,当我们用税金养活的这些穿制服的匪徒天天干着侵凌我们家园、剥夺我们尊严、践踏我们的自由人格的时候,忍受二十几年已经是一个极限,我们迟早都有机会被他们逼成“罪犯”,都有机会被判刑坐牢!这是个多么畸形、多么可怕的社会。那些整天高唱亲民高调、和谐乐章的党国权贵们,这就是你们的和谐社会?!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还在于他用他的青春和热血唤醒了人民抗争的意识和勇气,就在二审开庭的当天,上海上千民众齐聚高级法院,59年来第一次集体喊出“打倒共产党、打倒法西斯”的口号,这是一个信号,一个让专制者噩梦连连的信号,如果不能彻底根除警察治国的暴政思维,这个政权陷入人民抗争的燎原之火的日子为期还会远么?

杨佳,就是那个播撒火种的人。

2008年10月15日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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