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与陈镇慧共同侵占5千万国务费

特侦组侦办前第一家庭洗钱疑案,昨(二十五)日声押前总统府出纳兼扁家私人账房陈镇慧获准。特侦组认定她涉嫌侵占逾五千万元的国务机要费,而前总统陈水扁及吴淑珍则是侵占的共犯。

特侦组指出,以往国务机要费分为机要费与机密费,但自从民国九十年后,总统府的预算编列,已无机密预算的项目,而国务机要费也已取消机密费的编列,因此,自九十年后,国务机要费是编在业务费下的机要费项目。

特侦组认为,自九十年起,国务机要费与特别费的核销程序不同,国务费全部都要以单据核销,若有半数以领据领出后,则核销尚未完成,事后还是要提出确实的单据,才能完成核销。

据指出,总统府在九十年后,至九十五年八月止,仍由总统办公室每月以领据领取半数的国务机要费,其中有逾五千万元,系交由陈镇慧保管,但事后却未提出确切的支出凭证,因此并未完成核销程序,且疑似流向私人用途。因此,检方认定陈镇慧利用保管公款的机会,涉嫌将公款加以侵占。

特侦组怀疑这笔钱流于私用,至于详细的流向,以及是否流向海外,是检方后续追查重点之一。检方指出,陈镇慧另涉嫌为扁家洗钱,以及涉嫌以他人发票报销国务机要费,涉嫌与吴淑珍共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1480万元的国务机要费。

因此,检方昨天是以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洗钱及伪造文书等罪嫌,以及有勾串之虞为由,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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