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观众不能在场馆内喝非赞助商饮料

从七月十一日起,中国大陆北京市将对主要地区、机场、车站、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广告控制。根据规定,北京奥运期间观众不能在场馆内喝非赞助商饮料。

官方“人民日报”报导,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表示,这些隐性广告禁令将一直持续到九月十七日北京残奥会结束,但中国政府保护奥林匹克智慧产权的努力会持续下去,不会局限在奥运会举办期间。

北京奥运实施广告控制的目的:一是用于宣传奥运及举办城市;二是从北京奥组委的角度明确赞助企业的地位;三是支持赞助企业的营销宣传。

陈锋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依法享有使用奥林匹克智慧产权进行市场营销的权利。只有保障好市场营销权,才能保护奥运合作企业支援奥运的积极性,促进奥林匹克运动良性发展。

广告控制实施后,北京奥组委将对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以及网路进行监控,从源头上防范隐性市场行为。

根据规定,奥运圣火传递期间,非奥运赞助企业用圣火形象做广告,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激情2008”、“奔向2008”等元素,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时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或做广告,都在禁止之列。

北京奥组委发现问题后,首先将和行为人沟通,告知对方停止该行为。如果行为已在事实上构成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进行处理。

中国广告协会也将履行行业引导和监督的职责,对发现问题采取前两次劝诫、第三次通报批评的做法。

此外,北京奥运观众不能统一穿带有广告色彩的服装,喝非赞助商饮料,进行隐性广告市场活动,这种群体性行为将被严格限制。

北京奥组委在奥运门票上注明相关规定:所有饮料都禁止带进场馆,观众可在场馆内购买奥组委指定品牌饮料,比赛时场馆内将有专人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进入场馆,工作人员将用带有奥运会标志的不干胶贴在涉嫌广告标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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