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二十日电)嘉义市林姓少年去年七月间,因不满经常在外积欠债务的父亲,又返家要求祖父解决债务问题,持开山刀手刃熟睡中的父亲致死,嘉义地方法院下午审结,院方认为虽然情有可原,但防止社会起而效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全案仍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指出,去年七月只有十七岁的林姓少年,因不满仅见过四次面的父亲,平时不但游手好闲,未尽养育责任,且家中尚有轻度智障的母亲、重度智障的哥哥及就读国中的妹妹,均仰赖年逾七旬的祖父拾荒维生。
而少年父亲在外四处积欠债务,均赖祖父卖田产解决,去年七月间,其父亲又返家要求祖父解决债务问题,此次有可能拍卖房屋还债,少年为了解决家中层出不穷的问题,于去年七月二十六日凌晨,持开山刀砍杀熟睡中的父亲致死。 少年犯后向警方自首,移送嘉义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侦办,少年犯下直系血亲杀人罪,属死刑、无期徒刑重罪。
检方表示,少年为祖父一手带大,仅见过父亲四次面,因家中经济不佳,少年国中毕业即前往北部担任学徒,每个月都会汇钱回家贴补家用,而死者在外积欠债务,少年祖父卖田产解决父亲债务问题,此次有可能拍卖唯一的住处还债,而让少年萌生杀害父亲犯意。 嘉义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检方考量少年自首,为解决家中困境而杀人的动机,以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等因素,求刑三年六个月。
林姓少年弑父案件今天下午宣判,嘉义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少年并无前科,犯罪后亦坦承错误,预见已有改过迁善情形。惟手刃生父,除人伦不容外,更为法律所严予处罚的行为,违法程度非轻,应为此付出相当程度代价。 另外,考量被告身处环境及被害人平日行径,固有值得同情怜悯的地方,但杀人行为本来就不具有任何正当性,人的生命无人可在未有法律依据下夺取他人生命,因此,少年为解决家庭问题遽下杀手,若没有施以相当制裁,恐让一般民众产生误解,起而效尤。
嘉义地方法院审结,今天下午四时三十分宣判,被告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97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