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救警身亡 受贿警察升官

【新唐人】中国湖北省肖志连女士近日向本台记者投诉,她的儿子王峰因挺身相救被围殴的警察,自己反而被打死,法院只判3万元的赔偿金,她为此上访多年。湖北维权人士姚立法认为“这种好人不得好报”的反常事,是当前中共独裁统治下的这个黑暗社会造成的,请看本台记者发来的报道。

肖志连女士说,西安碑林分局办案警察简选琪丢失罪犯证据﹐造成案件迟迟得不到起诉和判决,而被他儿子救回一命的警察卢凤翔,最后在良心的逼迫下出来作证,政府才追授王峰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但法院只判3万元的赔偿金。她为此多年来以捡废品维生坚持上访。

肖志连:“(卢凤翔)他一直从03年到04年都回避我,不见我。他单位给他施加了压力。打死我孩子的主要罪犯的妈亲口给我说的。塞给派出所办案的每一个人,塞了100多万。他们的警察也救活了,所以说他们认钱不认人。说孩子站在旁边发楞被打死的,一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强词夺理,还在这狡辩。”

湖北维权人士姚立法先生认为,在当今中国大陆为什么总是出现这种好人不得好报的反常事,究其原因是由于当前中共独裁统治下的这个黑暗社会造成的。

姚立法说:“在中国的话,目前这个社会很邪恶,很黑暗,做好人是非常的难,做好人是要承担风险的。这个现行的制度,这权力集团,利益集团,现行的执政党,它们把人折磨成鬼,而把鬼吹捧成人。这个社会是颠倒黑白的,颠倒黑白的这样一个社会。”

据六四天网报导,2003年1月18号,24岁的王峰,救警察反被打死。令肖志连女士不满的是,袒护犯罪分子的办案警察简选琦,反而从副所长提干政治教导员,被救的卢凤翔从普通民警提干为副所长。

新唐人记者陆芳 李明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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