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生署将严查中国医师在台揽客换肝

【新唐人】【主播】根据台湾媒体报导二十四号报导,中国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军利用医疗交流名义,在台湾利用饭店、餐厅,为有意前往中国换肝的病人进行术前评估。整个事件的详细内容,我们请台湾记者李小昆,为我们做详细报导。

【记者】是,据台湾卫生署医事处长薛瑞元表示,朱志军并没有台湾认可的医师资格,也没有事先向卫生单位核备在台湾从事医疗行为,如果查证朱志军确实在台湾为病人评估换肝,明显是密医的行为,依法可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果台湾执业医师协助朱志军揽客,买卖器官,可依医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移送惩戒,最重可撤销医师执照。目前已知朱志军至少曾两度来台访问,但确实来访次数及详情,还在调查中。

【主播】而台湾陆委会也在二十四号当天立即表示,将依法对中国医师朱志军进行处罚。那么,台湾医生以及专家学者,对于中国医师在台招揽病患前往大陆移植器官,是怎么分析的呢?

【记者】是的,长期关注中国非法器官买卖的台湾医师表示,中共以器官移植当作医院牟利的工具,完全违背医学伦理。

黄士维:“我们知道有人去大陆移植了 发现癌症末期了﹐他们照样做移植。甚至发生有人花了1700万﹐换了两次肝﹐甚至有些台湾病人很严重﹐换回来之后﹐那种不应该换的都被换了﹐因为中国大陆器官移植就是赚钱的工具”。

10 月15号,中共中华医学会官员曾作出“同意不让囚犯成为器官移植的捐献者”的承诺,对此,台湾著名人权律师邱晃泉认为,这表示中共承认了从过去到现在,一直以死刑犯作为器官移植的来源,然而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中共恐怕不是摘取死刑犯的器官,而是在于活取根本没有犯罪者的器官,特别是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日前中共高调宣传,辽宁沈阳市一家日资企业,以“中国国际脏器移植支援中心”的名义,涉嫌非法从事人体器官买卖,专家分析,从网站中透露的大量讯息来看,证明中国确实存在用于贩卖的活体器官库,而背后当然是中共当局的支持。

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则建议民众,在去大陆作器官移植前,应该先了解来源。

明居正:“我们意思是说:你去换你先搞清楚,你换的肝、肾的来源到底是哪�?是不是一个合法的来源,是不是透明的来源!还是说他们只是为了某些商业利益之后、为了赚你这笔钱,然后杀了一个人来企图救你!我觉的这个是一个良心问题!”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