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批港府拒绝为秘密监察草案作修订

【新唐人】星期四,6名香港立法会议员和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会面,建议港府为即将表决的秘密监察草案作出修订,但遭反对。议员对建议在最大限度的让步下仍被拒绝,感到非常失望。

代表泛民主派的6名议员,希望在离草案表决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在条例中加入“日落条款”,即两年后条例自动失效,避免政府在无咨询情况下通过一条争议性颇大的草案,但李少光在下午的会面中明确表示拒绝,他们对此感到非常失望。

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因为我们已经给了政府一个很大的诱因去答应我们,因为这是两全其美的。

立法会议员刘慧卿:这么低限度的要求,当局都不肯,都不肯,我们是很失望。

对于议员其他的近100项修订,绝大部分也被政府拒绝。议员梁国雄指草案涉嫌违反

基本法30条的相关内容,批评政府立法过程类似强推23条。

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我和李少光说,这和23条没有分别。23条是将一个宪法性的条文立法,在香港实施。今天的第30条也一样,有什么分别呢?当年他们还要咨询,现在都不用。

梁国雄并说,造成目前港府仓促立法的尴尬局面,特首曾荫权必须负全责。

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这件事我的感受最深,因为他输官司,搞到没有时间,自己不道歉,而躲在后面,怎么会只有半年的(立法时间),如果去年八月就开始立法,现在都有一年。

泛民主派议员决定会后向各自的党派交代,争取次日决定投票意向。秘密监察条例草案将于下周三交立法会表决。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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