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等法庭聆听诉江案免送程序动议

【新唐人】拿大安省高等法院于2006年7月14日上午开庭,聆听诉江案中原告提出有关

程序上的动议,动议要求免除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及其他法院文件的程序。法官称经过仔细研究后,尽快就动议做出决定。

原告律师凯蒂.肯普腾(Kate Kempton)在法庭上陈诉,起诉书按照中两国

协议,提交到中国司法部,但被其以侵犯主权为由退回,她提出使用在报纸杂志上刊登启事来替代。原告律师肯普腾事后表示,中国司法部的理由是荒唐的

肯普腾律师表示,诉江案已超越了一般的案例,它涉及到人类最基本的人权和反人类罪,而相关案例的通过,必将给中国当局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停止对于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下一步就是在法庭上对证据做出裁决,如果被告缺席,就被认为自动认罪,但不管是不是自动认罪,都是加拿大法庭根据证据做出的裁决。”

此次聆讯适逢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独立调查报告发表。肯普腾律师肯定该报告的谨慎和详实“这是一份严谨 详实的报告,但你在阅读他的时候不可能不泪流满面”。

曾荣获中国国家杰出工程设计金奖的高级工程师何立志于2004年到加拿大,他是此案的原告之一。他因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被非法拘禁三年六个月之久。“我们提出申诉不是为了自己,我们代表所有在中国遭受无辜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发出呼声。在中国国内,中共利用法律迫害法论功,学员根本无处讨公道,我们在国外借助民主社会真正的法律替学员申冤,希望能在海外见证真正的法律。”

2004年11月15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提起一项民事诉讼,控告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 民,以及政府高级官员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这些人对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责任。被告被要求向原告支付2000万加元赔偿金。

对这项不同寻常的起诉案 法官称经过仔细研究后,尽快就动议做出决定。这是新唐人记者林菲加拿大多伦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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