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农民代表黄维忠被判三年

【新唐人】福建莆田征地纠纷中的农民维权代表黄维忠,被中共当局指控“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一案,5月17日上午开庭审判,黄维忠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家属表示要上诉,因为这个判决没有依据。请看本台记者的采访报导。

公民维权网认为,黄维忠及莆田市被征地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维权行动,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

公民维权网李健:‘今天上午法院开庭宣判,以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三年徒刑。你可以看看中国的司法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黄维忠的哥哥表示,16号才接到通知,辩护律师赶不过来莆田。

那你们要上诉吗?‘那肯定的,要上诉的,它根本判的没有依据的。’

2003年5月以来,福建莆田市地方政府多次以城市建设名义征收农民的土地,却在征用土地程式以及土地与地上物补偿费上,严重侵犯十村一万多村民的基本生存权益。

延寿村农民代表黄维忠2年来,不断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村民的土地权益,去年11月9日黄维忠代表六百六十七户农民进京上访却被警方押回。12月28日黄维忠被捕,今年2月28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罪起诉黄维忠,3月20日开庭审理,当时辩护律师陆光为黄维忠作无罪辩护。

黄维忠被捕后,村民一直试图通过行政和司法的渠道解决有关的问题,当局都以“不予受理”为由拒绝;村民们目前陷入投诉无路的困境。

新唐人记者 林洪 特约记者 古清儿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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