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水先生开庭受审 被判12年

【新唐人】南京著名自由作家杨天水先生在在星期二(5/16)上午9:00—12:00在镇江市法院开庭审理。

杨天水先生的律师李建强透露,中途停了20分钟后,在12:20宣读了审判结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五天后将会公布判决书。

杨天水的姐姐、姐夫,及其友人,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他们表示,这是典型的又一起因言获罪的案例,镇江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所根据的证据,都是以前迫害其他正直的异议人士相同的手段,以似是而非的所谓证据硬套上颠覆国家政权的重大罪名,行残酷迫害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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