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法轮功办记者会说明潘新春诽谤案

【新唐人】据大纪元网站二月三日的报导,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处中国驻加拿大副总领事

潘新春,因而触犯诽谤罪,处一千加币的罚金,以及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领事

潘新春所需的法律费用一万加币。这表明在加拿大称法轮功为“邪教”是范有诽谤罪

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世界上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一个中国外

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桩中国外交官由于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

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温哥华法轮功发言人表示:目前全球受害的法轮功学员已相继在美国、比利时、西

班牙、德国及韩国递状控告江泽民集团成员,目的是向世界揭露其侵犯人权的暴行,

并希望由国际舆论、法律界及人权工作者的努力,早日终止这场人权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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