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第一百八十六期】台湾诉江案 两岸现新机

【新唐人】主持人﹕11月17日,台湾法轮功修炼者林晓凯等七人,正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控告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等三人触犯台湾的“残害人群罪”。先让我们来看一段本台的新闻片:

围绕台湾诉江这一话题,我们今天请本台特约评论员钟强先生跟我们一起谈谈。

主持人﹕钟强先生,自去年十月起,美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先后对江泽民提出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起诉,本周一,台湾又成为第四个起诉江泽民等中国当权者迫害法轮功的地方。您认为这次起诉跟前几次有什么不同?

钟强﹕这是华人世界中首次由台湾人民控告中共前国家领导人的刑事案件,所引用的法律是台湾1953年制定的《残害人群治罪条例》。那么《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的主旨是惩治意图全部或一部消灭某一民族、种族或宗教团体之个人,刑责为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联合国曾于1948年制定了“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台湾政府依据这项公约制定了《残害人群治罪条例》,这次台湾法轮功学员正是援用这项条例向江泽民等人提起控诉。他们认为江泽民等人镇压法轮功,完全符合这条法律中的罪行。

主持人﹕由于两岸目前处于分治状态,各界普遍质疑的重点是台湾对江泽民等人是否具有管辖权,对此您怎么看?

钟强﹕本案的律师朱婉琪说,在台湾国内法方面,有最高法院判决为证,大陆地区三名被告之犯罪行为仍属于领土内的犯罪行为,台湾对该犯罪行为拥有管辖权;

主持人﹕是不是指中国和台湾应视作互为领土的一部分?

是这个意思,所以是领土内犯罪。即使认为三名被告不是在领土内犯罪,但只因其对中华民国国民犯罪并符合台湾刑法第七、第八条的规定,台湾法院照样有管辖权。

那么在国际法上,《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与联合国《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关于残害人群罪的构成要件相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肯定残害人群罪有“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就是说各个国家即使非犯罪行为地国家亦可依其当地法律提起追诉。

主持人﹕听说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四年里,台湾的法轮功群体迅速壮大,由当初的几千人发展到现在的30多万人。为什么呈现这种情况呢?台湾当局又是如何看待法轮功呢?

钟强﹕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说,修炼“不用出家、没有宗教形式、不接触金钱与政治”,“至少可以做一个好人”。

在这4年多来的镇压中,却有许多台湾人民好奇地前来了解情况,发现“真善忍”很好,法轮功不像中共宣传的那样,有些人就开始学炼法轮功,所以就得到了蓬 勃的发展,从1999年镇压开始时的3千人左右到现在的30多万人。在台湾的21个县市中从政府官员、大学教授、医生律师、到家庭主妇、小学生,各行业阶 层、各族群年龄都有人修炼法轮功。

那么台湾的政治环境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从一个专制的体制逐步过度到比较民主自由法治这样一个社会。人民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民权意识高涨。法轮功本身的确是于国于民都有益的。百姓们身心健康对当政者不也是一件大好事吗?因而台湾的当权者,无论是国民党还是民进党,还是其他人士,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都是一致支持,大力提倡的。这也证明法轮功与政治完全无关。

主持人﹕那台湾人民有充分的自由修炼法轮功,台湾政府也支持,他们在台湾炼他们的功就好了,为什么要告江泽民呢?

钟强﹕我们首先谈谈台湾的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告江泽民。这次提出控诉的有七位台湾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一般的善良百姓,其中还有一位是12岁的小朋友。大家都知道十月份的林晓凯事件,仅仅因为他炼法轮功,就在台湾被监听电话,上黑名单,而去到大陆访友,更是被扣留20天,强迫他放弃修炼,当国安的眼线,提供情报,并威胁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回台湾也没有好日子过,大耍恐怖流氓手段。致使林晓凯受到极大精神摧残。除他之外,另外的6名原告也仅仅因为是法轮功修炼者,回大陆时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更有甚者,还有四位大陆的台湾媳妇,回乡被扣,被劳教,丢下小儿女,至今不得回家。台湾人民信仰自由的权力,基本的人权受到了严重侵犯。江泽民将迫害法轮功的手段都用到了台湾人民的身上了,这还只是揭示出的一部分。

主持人﹕是啊,我也看到了一个例子,马祖岛是离大陆最近的岛屿之一,那里以前有很多人炼法轮功。大陆镇压后,不许炼功的人入境,使得很多人为了生计考虑而不得不放弃。有一位船长去大陆,入境时被扣,说他炼法轮功,他说我从没有炼过法轮功啊。结果,对方当场拿出一张照片,是他在翻看转法轮这本书,让他目瞪口呆。原来他曾经帮助朋友买过这本书,不经意间翻看时竟然被拍照为证。真是有口难辩加上十分恐怖。那么您认为,台湾诉江案的意义何在呢?

钟强﹕从诉讼案本身来看,是为了救援台湾媳妇,为了制止江氏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为了惩恶扬善,为了维护人类的正义。

诉讼案还使得台湾民众进一步看到他们面临的潜在威胁,如同上面讲过的,必将进一步唤醒民众维护自身权力的意识,不会接受强权专制的统治。

另一方面,也使得独裁政府看到了民意的彰显,所谓天意不可违,民意不可欺。香港的23条已经给了大陆当局一个教训,台湾诉江案则是正义力量通过法律手段对邪恶说不!让独裁者知道,不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可以由着他们任意妄为的。

主持人﹕那么如今台海局势如此紧张,大陆方面甚至提出“台独就是战争”这样的口号。一方面要打击台独的势力,一方面又对广大台湾民众搞统战,但对于有30万之众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却如此侵权、排斥,这跟所谓的“台湾和平统一”大业不是背道而驰吗?

钟强﹕事实的确如此。这也是专制极权统治的惯性做法,当前中共面临这国企改革失败,下岗,失业,贫富分化激烈,银行坏帐严重,贪污腐化登峰造极等等尖锐的社会矛盾,台湾问题成为又一个能够用民族主义来转移民众视角,同时缓和矛盾的一张牌。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建立在对两岸人民利益着想的基点之上。而且中共对法轮功团体,以及民间异议人士,地下宗教团体的人权的普遍侵害这个事实也直接危害到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

主持人﹕为什么这么说呢? 

钟强﹕试想,即使在中共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民众都能够走上街头捍卫自己的权益,在看清了中共一意孤行的专制暴行后,台湾民众如何能够接受中共这样的专制统治呢?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本身就是非法的,是违背民意的,是凌驾于法律,政权之上的独断专行。正是在大陆那样的专制独裁体制下才可以得逞并持续了四年多,而且中共在江泽民的独裁下一直不肯认错,导致今日的骑虎难下的困局。这种日益加剧的迫害引发了美国国会188号决议案谴责中共对法轮功镇压的全票通过和304决议案制止中共将迫害延伸至美国的提出,也终于引发的各界人士组成的全球审江大联盟。

另一方面呢,江泽民恰恰通过镇压法轮功,包括迫害台湾的法轮功学员,将其残暴丑恶的一面暴露给世人,暴露给台湾人民。前面讲过,台湾人民自由民主人权的意识已经觉醒,他们如何能够接受这样强加给他们的专制蛮横呢。就如同香港23条受到全港人民的反对一样,他要将自己那一套贩卖给自由社会,必将受到强大抵制。

那么台湾民众通过台湾诉江案,必定会进一步看到专制独裁的恐怖:还没有统一呢,只是炼了当政者不喜欢的功法就受到如此的迫害,以后还不知会碰到多少当政者不喜欢的事情呢,如今享有的自由的权力不是都要被剥夺?这样一来,只会使台湾人民的心跟中共政权离得更远,中共要打台湾牌就更加困难。

主持人﹕海峡两岸差异如此之大,您认为,最理想的解决两岸关系的途径何在?

钟强﹕我们先看看两岸关系近年的一些变化,正如政治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赵建民所说:“两岸关系确实在朝向突破过去禁忌的方向发展,过去觉得不可以的,现在都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道理。当然一方面是反映出民主政治的需求,有民主在就没有什么禁忌,一方面会不会使得两岸关系逐渐朝向不容易掌握的方向发展。”目前存在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政治制度和对普世价值的认同,如果这方面的差距减小,就会推动两岸走向一统。毕竟,对于台湾来说台湾人民跟大陆人民毕竟是同宗同祖同根生,所谓血肉相连的同胞。

对于大陆来说,武力解决不是办法,而且很可能把中华民族带入战争的灾难。那最大的受害者将是广大的台湾和大陆百姓。

如果大陆现任政府能够顺应民意,从审判江泽民开始,废除专制统治,建立民主政体,顺应世界的普世价值理念,缩小同台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差距,我想,这才是实现台海统一的双赢局面的最理想途径。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