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中南海曾签收对江泽民的起诉状

【新唐人】8月1日,法轮功方面公布了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起诉案的部分资料。资料显示中南海曾签收对江泽民的起诉状。

从去年10月至今,法轮功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起诉已经进行了将近1年。由于被告方面对此始终采取回避态度,不少人都想知道这个诉讼案究竟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呢,还是“玩真格”的?

8月1日,法轮功方面在明慧网上公布了到目前为止案件进展的情况资料。资料显示:2002年10月18日,各位原告人在伊利诺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东分院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处理法轮功办公室(即610办公室)提起共同法律诉讼。2002年10月21日法官签署法庭令。2002年10月22日,在江泽民抵达芝加哥的当天,被告江泽民和另一被告“610办公室”通过替代送达方式收到传票和诉状。

2002年12月13日,一份由法庭书记员签发的中英文安排开庭时间的通知书,一封解释该通知书的中英文信函,以及诉状、传票和准许原告用替代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庭令的副本,通过联邦特快专递,送交被告江泽民在中国北京中南海的官方办公室。

2002年12月18日下午3点33分,上述文件在中南海的信邮地址由一位黄先生(T. Huang)当场正式签收。

2003年1月13日法庭笔录中的法官口头令指示原告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条例规定,向被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书。

2003年2月14日,联邦快递公司(FedEx)用特快件将原告缺席判决申请书的英文正本和中文翻译各两份送达至被告江在中国北京中南海的地址。联邦快递公司的一名代理亲自递送这些文件,中南海的黄先生(T. Huang )于2003年2月14日下午3点54分代表被告江接收文件并签署收据。

律师Terri Marsh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起诉案的目的是为了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让更多的人们了解这场镇压的真实情况和实质。

据了解,除了正在美国进行的这项起诉,法轮功还计划在加拿大、欧洲、澳洲甚至中国本土起诉江泽民。本台将继续对此进行跟踪报道。

新唐人电视台王培华盛顿DC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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