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7月03日訊】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正式啟動,引起全球關注,這部被認為是「跨國鎮壓」的惡法,可以依照所謂「境外組織和個人」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進行「全球長臂管轄」。
中共當局正式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有7章共65條,涵蓋教育、語言、出版、網路、企業活動、宗教,由於這部新法律涉及抹殺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化以及跨國鎮壓,至少違反12項國際人權規範,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瑟致認為,所謂的「民族團結」有政治上的目的,這是在威權體制包裝之下的再一次擴張。
台灣智庫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瑟致:「無論是從習近平或從北京當局來看,『民族團結』這四個字似乎是成了中共目前要確認它政權穩定很重要的一個手段或工具。因此民族團結所涉及到的各種,不管是中共政權的正當性,或者是所謂透過愛國主義的包裝,以及民族主義的操作,都會包裹在這裡面。從立法的動作以及動機,很清楚看到中共它是朝向更加極權的方向在前進。」
其中,第20條直接把觸角伸進家庭,強行規定父母必須教育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並強制兒童必須以普通話接受教育,剝奪少數民族兒童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利。
第62條將「煽動、資助」民族分裂或極端宗教等行為視為主犯的同等重罪,定義權由中共官方完全壟斷,「說你有罪就有罪」。
吳瑟致:「中共會透過這部法律來要求各個群體,包括中國內部的群體,以及海外的華人群體,甚至包括台灣的群體,必須得配合去推動展開所謂的民族團結的任務。一旦這些任務被交付作用了,我們就看到不管是在海外的所謂親中團體,或者甚至中共在海外所布建的這種所謂秘密警察,就會開始滾動進行相關的推動以及舉報。」
第63條關於境外追責的規定,是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焦點。根據規定,如果在境外被中共認定有國家分裂或民族分裂行為,將面臨紅色通緝、第三國遣返或國內家人連坐。這意味著不論你的國籍是什麼、人在哪裡,都有可能被中共納入長臂管轄範圍。
吳瑟致:「對台灣來講,當然所涉及到的就會是,只要你提及了對於中國人跟台灣人的身份上的認同落差,或者是談及到兩岸之間的互不隸屬,甚至提及到不願意接受所謂中華民族共同體這個概念,恐怕都會被框架成你是破壞民族團結,或者是分裂民族的行徑。」
由於這部法律會搭配中共先前授權國安部「可以查驗個人手機、電腦與社群帳號」的規定。因此,任何人只要進入或轉機中國領土,一旦被查出手機、社群軟體內曾轉發、按讚過被認定「有罪」的言論,或者曾與異議人士聯絡,都可能在機場直接遭到留置、盤問甚至無法離境。
悉尼科技大學副教授馮崇義:「它的解釋權在中共手上,將來就不是用行政的條例,而是合法的法規範圍,從反間諜法,信息安全法,什麼什麼法,都變成國家安全法的一個細化,也是它講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現在這個民主團結法,所謂這一類,把這個黨所進行的各種各樣的政治迫害,披上法律的外衣。」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6月30日發佈新聞稿,警告該法律可能會為中共現有的跨國鎮壓行為提供更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吳瑟致:「雖然這部法律的內容是模糊的,但是模糊也創造了中共試圖羅織罪名的一個空間。這部法律雖然是模糊的,但是在未來當中,想必中共會採取各種意見辦法來去加以落實,這是必須得持續擔憂、關注的地方。」
美國眾院中國問題特赦委員會29日發布聲明,「這部法律標誌著中共的殘暴與偏執進一步升級」。
編輯/黃億美 採訪/駱亞 後製/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