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12日訊】北京一名已婚男子在兩年多內,給女主播累計打賞逾17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妻告上法庭,但法院只判決退還一半。
地方官媒報導,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近日審結一宗直播打賞糾紛案。
事主王姓男子獨自在北京經商,妻兒則留在黑龍江哈爾濱老家。王男給一名女主播打賞巨資,其妻發現後,將該名女主播及其所屬經紀公司,連同直播平台一起告上法院。
法院判決書稱,2018年11月起,王男迷戀上一名楊姓女主播,在兩年多時間內,為對方充值超過7500次,打賞逾44萬次,總金額高達1700多萬元。
王男與楊姓主播於2019年6月正式見面,發展成情人關係。之後雙方互傳曖昧信息,女主播繼續以各種藉口誘導王先生進行大額打賞。
法院稱,雙方的交往已遠超一般主播與粉絲的互動範疇,女主播以「精神戀愛」作為誘餌,促使男方作出非理性的巨額消費。同時,直播平台未有對用戶異常的大額消費作出提醒與限制,存在明顯的監管失職。
不過,法院的最終判決顯得有些奇葩,聲稱兩人在確立情人關係前的打賞款項「屬於正常消費」,無需退還;但在確立情人關係後的打賞行為,則違反公序良俗而屬無效。所以法院只判令直播平台退還787.5萬元。
(責任編輯:陳鎮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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