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維權遭陷害致殘 廣東李碧雲提起申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9月10日訊】廣東順德維權人士李碧雲,因控告中共地方官員違法占地,暴力拆遷,遭當局長達15年的迫害,被暴打致殘,最後一次被冤判三年。日前,李碧雲同家人向廣東高院,提起申訴

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這個月9月5日,高院立案了,還沒有通知什麼時間開庭。」

李碧雲告訴新唐人,這次申訴是針對幾年前當局對她和家人的冤判。2019年2月,她和弟弟李添強、妹妹李彩雲,前往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途中,被順德公安抓走刑拘。後被以所謂「盜竊」和「妨礙公務」罪名誣陷,李碧雲被判三年,李添強被判15個月,李彩雲被判14個月。

李碧雲:「當局說不見了洗手盤,當時的監控發現了我們。(這)是構陷,是完全無中生有的罪。24小時控制我人身自由,我如果出去附近,限制我自由的嘛。就是他們構陷我,不准我們去民告官。」

李碧雲說,2018年9月,妹妹李彩雲三百多平的住宅遭當局暴力強拆。她們控告到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那天去立案簽字和補充材料,卻被捕。

李碧雲說,被捕後,她遭到刑訊逼供。2021年8月,在廣東女子監獄遭暴打,腰椎再次骨折。2013年,她因維權,被順德公安暴打,脊椎骨折致殘。

李碧雲曾經是廣東順德區,容桂街道容裡村經濟股東合作社成員,當時4911名股權人擁有7950畝耕地,其中2200畝是「容裡工業城」,90年代租金收入上億元,是個富裕村。後來,因為官員侵占土地,侵吞物業資金,導致4911名村民失地失業。2009年,李碧雲開始上訪維權。

2014年11月,李碧雲的住宅和飯店被當局違法強拆,夷為平地。

李碧雲說,在長達15年的維權中,多次遭到當局栽贓陷害、毆打,身體致殘。家人受到株連。

李碧雲:「這個案件終於都立案了,但是希望中國真正有法治的社會,應該了。我15年的冤案,應該平反了,希望有律師來幫助。」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夏惇侯、劉芳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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