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殘疾農民宰殺自養豬賣700元 遭罰款5萬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12日訊】浙江省台州市轄下一個殘疾農民,因端午節宰殺自養生豬並分售給他人收入700元(人民幣,下同),被官方查獲後罰款5萬元。有媒體報導此事件後,在互聯網上引發輿論反響。

綜合大陸媒體「澎湃新聞」及「潮新聞」的報導,台州殘疾農民應義紅今年53歲,居住在仙居縣下各鎮各五村。去年端午節,他家宰殺了一頭自家飼養的生豬。自家食用和分送親友後還有剩餘,便由應義紅的妻子拿到村口售賣給他人。一共賣出約15.6公斤豬肉,收款700元。

不料,私賣豬肉的行為很快被當地所謂「執法人員」發現。剩餘的30.65公斤豬肉及2把切割刀具當場被扣押,應義紅隨後接到了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書。處罰的理由是,應義紅家人私自出售豬肉,違反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一個農民,殺了自家養的豬,賣了700塊錢,要罰5萬塊,我們想不通啊!」應義紅一家對於這樣的處罰決定無法接受。

應義紅的妻子接受陸媒採訪時說,他們夫妻育有兩子,一個還在讀高中,一個出去打工了。丈夫在前年因車禍致殘,住院花了很多錢,都是到處借來的,家庭經濟條件十分困難。作為農民,他們也沒有什麼收入。他們夫妻倆年紀也大了,去打工,人家工廠也不要。

應妻表示,5萬元的高額罰款,他們一家人就算坐牢也承擔不起。他們曾向執法人員請求「從寬處理」,但執法人員均以「國家規定」為由拒絕了。

應義紅的家中堆放著一些粗糧和雜物。(視頻截圖)

當地村委會也向媒體證實,應義紅夫妻是普通農民,平時家裡種點菜,家庭開銷僅能滿足吃穿用度,罰款5萬元顯然超過了他們的承擔能力。

後來,在他人的建議下,應義紅去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此時距離法定起訴期限到期僅剩幾天。經法律援助後,仙居縣法院進行了行政調解,最終以罰款5000元結案。

陸媒的相關報導發表後,在網絡社群中引起熱議。網友們紛紛留言對應義紅家的遭遇表示同情:「這擺明了是欺負人嘛」「農村不都是這樣殺豬嗎?」「初犯又沒造成社會危害」「只要能夠揪住的,都會死咬重罰」「欺負老百姓時槓槓的」。

(網頁截圖)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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