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吉林村民建橋全家18人被判刑 法官曝醜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10日訊】最近吉林省洮南市村民因建便民浮橋,導致全家18口被判刑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最新消息爆出,辦理這起案件的審判官曾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學。

吉林省白城市下轄的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村民黃德義,因搭建便民浮橋並收費,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其他17名親屬也分別被判刑。此案於7月5日被大陸媒體曝光後,白城市法院8日發布通報稱,該院已立案,目前正在審查中。

據了解,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邊的洮兒河,由於河上沒有橋樑,村民出行不便,2014年,黃德義和十幾個親戚合力在洮兒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橋,花費逾13萬元。

為了收回成本,黃德義讓過橋的村民、路人自願交費。如此一來,村民過河方便多了,但黃德義萬萬沒想到,自己還沒回本,麻煩就找上門了。

從2015年開始,洮南市水利局多次以「非法建橋」為由,要求他每年繳納逾萬元的罰款。到了2018年,當地水利局不僅要處罰,還強制要求他拆除浮橋。

旅澳歷史學者李元華:「這種行為其實就屬於自助自救,就是大家圖一個方便,其他人也覺得很好,少交一點錢以後,少走幾十公里的路,油錢也省了,時間也省了。但是水利部門很奇怪,去收取罰款,就是一萬塊錢也不知道(是不是)進了是個人的手裡。」

面對政府部門的一再刁難,黃德義主動提出將浮橋交給水利局,只要讓鄉親們能過河就行,但遭到了拒絕。無奈之下,黃德義只能親手拆除了浮橋。

李元華:「整個事件來講非常荒唐,你能看出中共的各個部門想撈錢撈錢,想濫用法律的名義去欺壓百姓就欺壓百姓,但是沒有一個真正為當地百姓的疾苦去著想。」

黃德義透露,在他沒有建橋之前,已經有22位鄉親在洮兒河中溺亡,架橋之後再也沒有人溺亡,但官方下令拆橋之後,又有十多人溺亡。

賴建平:「本來政府應該去做這個事,政府應該去修這個橋,結果你政府不作為,老百姓納的稅,共產黨的政府官員貪污了,揮霍了,連最起碼的村民應該要日常通行的一個橋樑他都不修,這種政府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你讓村民陷於極大的危險之中。」

令黃德義沒有想到的是,罰款交了,橋也拆了,但一場大禍還是躲不過。

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所謂「涉嫌尋釁滋事罪」,將黃德義刑事拘留,同時還殃及他的親友。洮南市檢察院將黃德義等人起訴至法院。

同年12月,洮南市人民法院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個親戚也分別獲刑。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的一審法官孫利曾被人實名舉報,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學,並受到黨內處分。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所以這個法官這麼惡劣,這麼一個糟糕的法官,他顯然也沒有什麼法律素養,也沒有什麼法治精神,他就是當地的一個地方酷吏和他們沆瀣一氣,或者成為他們打手的一個地方法官。」

黃德義越想越冤枉,修橋鋪路明明是做好事,怎麼到了他這就被判刑了呢?於是在2021年年底,黃德義提出申訴,但今年3月被洮南市法院駁回,法院聲稱此案「構成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

李元華:「那麼這件事情確實荒唐以後,在媒體上發酵以後你能看出來,那當地政府它的這種迅速反應又出奇的快,這也能看出來,實際上它不是真正是說辦公效率提高了,而是說想忽悠整個的輿論。」

近一個月以來,黃德義的案子引起中國民眾熱議,很多網友都為他抱不平。

編輯/孟心琪 採訪/駱亞/王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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