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下令 最大涉國安案不設陪審團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8月17日訊】香港律政司日前已作出決定,對外界廣泛關注的「35+初選」案不設陪審團。這是香港迄今為止最大的涉國安案件,47位民主人士因參加了2020年港人自發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

多家港媒8月16日報導,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日前已向部分被告發信,告知根據國安法46條賦予的權力,此案將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

法新社則報導稱,林定國上週六即簽署了一項命令,決定對這起案件不設陪審團,理由是該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以及所謂「考慮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律政司並稱,若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判「有可能妨礙司法」。而根據該命令,此案的審判將由港府挑選的三名法官主持。

法新社透露,相關文件顯示,此案審判的準備性聽證會將分別於今年9月和11月開庭審理。

德國之聲在相關報導中表示,香港普通法法律體系依循陪審團審判制已有177年歷史,而陪審團審判制曾被視為香港司法的「最重要特徵 」之一。但北京當局於2020年在香港實施了旨在遏制異議的《港版國家安全法》規定,通過立法允許案件由專門的國安法官來審理。

2020年在第7屆香港立法會選舉進行前,由民主動力協助籌辦,香港泛民主派提前於當年7月11至12日舉行了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主派「初選」,希望透過這次初選來決定由那些候選人出選立法會的選舉議席。當時公民黨、人民力量、民主黨、社會民主連線等民主團體及部分無黨籍泛民主派,以及香港本土派人士同埋政治素人都有候選人參與了這場選舉,有61萬香港選民參與投票。

中共當局強制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立法後,警方對包括民選議員、工會成員和學者在內的約47名參與「初選」的人生抓捕並起訴,指控被告涉嫌違反了《國安法》下的所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47名被告中既有溫和的改革派人士也有較激進的地方派代表人物。

此次審判將是香港第二起不設陪審團的國家安全審判案。

在去年的首個涉國安案件中,因騎摩托車撞傷警員而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的23歲青年唐英傑案,就是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的審判,唐英傑最終被判9年監禁。

當時,香港警方聲稱,《香港國安法》第46條規定,律政司司長有權以保護國家祕密或保護陪審員的安全等理由,指示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不需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香港警方的這個做法立即引起了民間輿論對司法不公的質疑。

唐英傑的代理律師、香港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曾在法庭上慷慨陳詞,指出即使是在香港主權移交中共政府以後,高院案件由市民組成的陪審團審訊仍然屬於《基本法》保障的憲法權利,律政司長沒有事先通知及解釋便剔除陪審團審訊此案,令被告失去響應機會,違反了程序公義。

他強調,在香港實行逾百年的陪審團制度能確保審訊公平,且更符合大眾對司法公義的看法,亦能對被告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若陪審團感到控方以高壓手段提告,或認為法律有矛盾之處,或對有關法例反感,陪審團有權裁定他無罪釋放。

但最終法官還是覺得按照政府的要求,該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處理案件。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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