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修法 竊取國家核心技術最重判12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22日訊】台灣立法院院會5月20日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新增「經濟間諜罪」,以保護台灣的科研成果。

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法》三讀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行為。違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罰金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此外,任何人也不得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中華民國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祕密。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罰金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立委趙天麟在三讀後表示,本次修法通過後,台灣在防堵經濟間諜、保護國家核心產業關鍵技術上前進了一大步。立委范雲認為,歐美國家對於中共竊取國家高科技行為,都給予嚴厲制裁,台灣對中共更要嚴格防範與制裁,才能確保台灣在高度競爭的全球市場,繼續保持競爭力。

新唐人記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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