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又普:暗礁和人造島

上世紀80年代,我在日本生活了7年多,其間在日本南部的沖繩群島發生了一起規模很大的地震,導致海底地形變化,擠出來一個新的小島,剛好位於日本12海里之內。日本主流社會非常高興:以這個新小島為新的海洋基線,日本的領海又可以向外伸展12海里了。

上世紀80年代,我在日本生活了7年多,其間在日本南部的沖繩群島發生了一起規模很大的地震,導致海底地形變化,擠出來一個新的小島,剛好位於日本12海里之內。日本主流社會非常高興:以這個新小島為新的海洋基線,日本的領海又可以向外伸展12海里了。

日本是個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就這樣一個問題都有人敢出來與主流社會唱反調。

反主流派:國際海洋法規定,島嶼可以成為海洋基線,但暗礁不可以。暗礁的定義是,海水漲潮時落於海平面之下,只有在海水落潮時才會出現在海面以上。新小島僅僅是個暗礁,因此,不能增加日本的領海範圍。

主流派:那麼,憑藉日本的先進技術和雄厚資本,人工把那些暗礁填高一些,就不再是暗礁了。成為島嶼之後,應該就可以增加領海了。

反主流派:不行,國際海洋法還規定,人工島嶼不可以成為新的海洋基線,不可以擁有領空領海權。還有,海浪的侵蝕會使小島逐漸消失,這也是新小島的問題。

主流派:那能不能在新小島周圍建造一圈防波堤,首先要保護小島不被海浪侵襲。下次再來地震時,小島可能又會升高一些,成為真正的自然島嶼,這樣就可以擴充領海了。

反主流派:這種做法大概可以說是打了國際海洋法的擦邊球了。

不久,我移居加拿大,不太關心日本的事情,就不太清楚那個小島後來的變化了。

近年來(本文初稿於2016年1月16日),中國國力大增,開始有能力進軍南海諸島,先後出動大批工程船,以南海的一些暗礁為基礎,填海造陸,建設了一些軍用機場和碼頭,成為中國在南海地區的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中國付出了這麼大的資金和努力,當然希望在自己的飛機場附近擁有12海里領空權和領海權,心情可以理解,要求也不無道理。不過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國際海洋公法的問題:人工島嶼可以擁有12海里領空領海權嗎?
(張又普初稿於2016年1月16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北京之春/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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