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雲:莆田殺人案發酵 黨媒評論搞雙重標準

10月10日,福建莆田上林村發生2死3傷殺人案,嫌犯歐金中的遭遇得到網民的普遍同情。中國弱勢群體求助無門,有關部門和媒體不作為等現象引起外界高度關注。

10月14日,中共央視評莆田殺人案稱:「暴力不該被鼓勵更不該被讚美」,輿論反映「更多的是公眾內心深處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巨大期許。這種期許應該得到及時的回應」。

另一中共喉舌《環時》胡編稱「中國決不應存在為歐某中這樣行凶殺人進行辯解的道義,他的殺人行為被全社會譴責應當是無條件的」,還稱對歐金中的開脫將造成嚴重的是非混淆和價值誤導。

黨媒所稱的「道義」、「是非」和「公平正義」是站在黨的利益基點所行使的雙重標準,冠冕堂皇的背後是虛偽、不公。

中共從起家、建政到執政,一直靠暴力鎮壓維持統治。從延安整風砍死王實味到土改殺地主、「鎮反」殺「反革命」,再到文革「紅八月」、武鬥和大屠殺,再到「六四」屠城和迫害法輪功,中共一路殺人如麻,手段極其殘忍。

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在各地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和監獄,法輪功學員受到上百種酷刑的摧殘,大批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

22年來,大陸法輪功學員突破封鎖,曝光了大量中共政法系統人員的暴力、酷刑、活摘器官等罪行,一些國際人權組織高度關注並展開調查。然而,至今沒有一個中共官員或警察因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行徑受到調查或處罰。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迄今實名舉報者近21萬。

對此強大的民意,中共當局卻誣稱為「誣告濫訴」。中央「610辦公室」下達了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關押、判刑等迫害指令,由公安部門配合實施。這也就是說,中共不僅推翻了自己聲稱的「有案必立」,而且進一步迫害尋求公平正義的中國公民,包括繼續大範圍地使用暴力。

2021年6月8日,58歲的遼寧瀋陽法輪功學員李紅偉含冤離世,生前因不放棄信仰曾兩次被中共綁架、非法關押,在瀋陽渾南看守所和本溪監獄遭受了多種酷刑,比如:鎖鐵椅子、摺疊式捆綁、連續29天被灌鹽、電棍電擊等。

據明慧網報導,李紅偉曾講述其在本溪監獄的部分遭遇:「2016年10月25日左右,我在床上坐著,一個名叫鄭中的管房犯人看我不背監規,他讓我下來,我下來,靠在窗台旁站著。鄭中上來就搧我一個大耳光,邊打邊說:誰讓你靠在窗台,我代表政府打你,這是政府給我的權力。」

央視稱不應鼓勵暴力,胡錫進稱「無條件」譴責歐某的殺人行為,那麼對於中共官方以黨的意志、以法律的名義犯下的虐殺中國民眾的罪行,怎不見官媒拍案斥責?

至於「是非混淆」和「價值誤導」,正是中共這個崇尚暴力和謊言的政黨在專制統治的過程中,一步步地混淆了是非、誤導和欺騙民眾。中共把持公檢法司、媒體和網絡,將任何對共產黨的批評和質疑都誣衊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公民維護自由言論和信仰等權利的行動誣為「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或「破壞法律實施」。

在共產黨一言堂的高壓體制下,懲善揚惡、弱肉強食成了「主旋律」,說真話、堅守良知的人往往會招來處罰,甚至可能是殺身之禍。社會道德在畸形氛圍中加劇下滑,而黨的吹鼓手則道貌岸然地混淆視聽,美化黨的暴力機器。

莆田命案令人痛心。悲劇在延續:從楊佳、夏俊峰、賈敬龍,到今年的武漢強拆受害者舒立法、歐金中,被強權碾壓的螻蟻一個接一個地被執行了死刑,甚至被當地政府論屍懸賞,而將他們逼得走投無路的體制仍在以法律、民主和道德之名運轉、碾壓著更多草民。

當下,大陸社會亂象一片,疫情陰影籠罩,經濟危機、能源危機疊加。此際,兩位中國律師的肺腑之言引人深思——

2018年5月,大陸維權律師謝燕益、謝陽在致歐盟的公開信中寫道:「當今世界最大的人權問題在中國,中國最大的人權問題是法輪功問題。自1999年以來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殘酷迫害。無數人被判刑、勞教、非法拘禁,致死、致殘、甚至活摘器官。」「而這場迫害對人性的扭曲與摧殘,也導致人們對邪惡施暴麻木不仁,使社會道德墮落,毒害著每個生命、社會的方方面面和整個人類。」

對法輪功的迫害若不停止,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和打手若不受到審判和制裁,所謂「公平正義」將永遠成空,廣大中國百姓的苦難將不會結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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