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首案被告罪成 表達政治意見將入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28日訊】中共「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的首例案件,週二,香港高等法院裁決,被告人唐英傑,罪名成立。法院預估週四將宣佈刑期。人權活動家指出,唐英傑被定罪,意味著在香港發表政治意見,已經構成犯罪行為,香港司法制度,淪為鎮壓者的武器。

週二,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聆訊15天后作出裁決,24歲的被告唐英傑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成立。

這是高等法院首次不設立陪審團,審理刑事案件。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認為,國安法法庭的設立不利於公正審判。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我們特別擔憂國安法法庭、國安法警察的設立。這些削弱了人們期待公正審判的能力,而這一直是香港和北京區別的真正標誌。」

去年7月1日,港版國安法實施幾小時後,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摩托車,在灣仔行駛。遇到警方攔截,他沒有停下,衝向警方防線,撞倒三名警察。

案件焦點之一是,「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是否有推翻中共政權的意思。

案件發生第二天,港府發聲明稱該口號有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根據港版國安法,所謂「煽動分裂國家罪」可判處5到10年刑期,「恐怖活動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在最廣泛層面上,大陸當局強加給香港的國安法 根本上損害了很多香港人的權利,該權利受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

流亡英國的香港前衆志主席羅冠聰發推文譴責港府裁決,推文說:「陪審團的審判權被否決,政府挑選了法官。香港司法制度淪爲鎮壓的武器。」

港警週二還宣佈,截至今年6月30日,警方根據國安法逮捕了117人,其中64人被檢控,包括數十名民主派活動人士。

新唐人記者畢心慈、林茗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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