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虎」受審 曾寫書談:做人與做官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21日訊】2020年「首虎」、中共福建省前副省長張志南受賄、濫用職權案,5月20日一審開庭。張志南被指控受賄超3,432萬元(人民幣,下同)。

綜合媒體報導,張志南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9年,擔任中共福建省發改委主任、福建省副省長等職務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及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3,432萬元。

2007年至2017年,張志南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1.48億元,因此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追究刑責。

張志南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0歲的張志南,福建龍巖人,曾任福建三明市副市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發改委主任,200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長,2011年11月躋身省委常委。

張志南於2020年4月12日被查,成為當年落馬的「首虎」。張志南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福建省落馬的「第三虎」。其他兩人分別是2015年3月落馬的福建省副省長徐鋼、2015年10月落馬的福建省省長蘇樹林;徐鋼被判刑13年,蘇樹林被判刑16年。

張志南在去年9月底被「雙開」。中共中紀委在通報中批他在中共病毒疫情期間敷衍應付、搞形式主義;對抗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

陸媒報導說,張志南自2005年起加入中國作家協會,筆名「藍智」,出版了多部小說與文集,他曾在文章中提到「做人與做官」,並寫道:「一個人做官的時間是有限的,做人則是一輩子的事。領導幹部身在官位一天,就有講究官品,而官品恰恰來自人品。」

另據報導,張志南還曾參與迫害法輪功,他在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間,兼任福建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而政法委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管單位。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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