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被美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巨額資金來源曝光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11日訊】川普政府將中共官媒定為「外國代理人」2年後,新華社北美分社近日才遵守命令,提交相關登記。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的系統顯示,過去14個月新華社分社的總開支超過1000萬美元,員工薪金超過530萬美元,資金全部來自北京。

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部門的資料顯示,新華社美國分部,在5月5日依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提交登記,正式提交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中共國營媒體。

自由亞洲電台11日報導,翻查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資料庫,發現新華社北美分社首次提交的登記資料中,詳細披露了由去年3月18日至今年5月4日期間,該通訊社在美國的支出與收到的款項。

在過去14個月內,新華社北美分社總開支超過1000萬美元,資金來源全部來自北京。在超過1000萬美元的總開支中,約537萬用於薪金,約337萬支付租金。包括律師費在內的其他開支,如水電、通訊、交通、器材等行政費用,亦花了超過50萬。

文件顯示,單是去年3月至今年4月,中共新華社一共向北美分社,包括轄下的紐約總部、洛杉磯分部、三藩市分部、華盛頓分部、休斯敦分部、芝加哥分部,支付了864萬美金。

中共駐美機構被定義為「外國使團

早在2018年,時任美國總統的川普點名《中國日報》的「廣告」,批評該報在美國中期選舉期間,在艾奧瓦州《得梅因紀事報》上,刊登4個頁面的廣告,讚揚美中貿易,歪曲川普針對中共的關稅政策,意在激起當地農民對川普政府的不滿情緒。

進入2020年,中共隱瞞疫情,採用戰狼外交,在國際上四處狂咬,引發眾怒。美國進一步收緊對中共大外宣的控制。

同年2月18日,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發行公司和美國海天發展公司被定義為「外國使團」(foreign mission)。

3月,川普政府宣布對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等中國媒體實施人員上限,在美的中國籍員工人數需由160人削減到100人。

同年6月,美國國務院發布的新聞稿表示,決定將中共中央電視台、中國新聞社、《人民日報》和《環球時報》駐美機構也指定為「外國使團」。

同年10月,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國務院又將六家中共控制的中國媒體,包括《一財全球》、《解放日報》、《新民晚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北京週報》和《經濟日報》的駐美機構指定為「外國使團」。

美國司法部表示,《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為了確保美國公眾了解媒體內容的來源。

新華社成為情報機構

司法部的最新資料中,沒有顯示新華社北美分社的中國籍與外籍雇員的總人數。

新華社北美分部在紐約、華盛頓、芝加哥、洛杉磯、休斯頓和舊金山設有八個辦事處。

早在2017年,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就在一份報告中說,新華社不僅參與了宣傳工作,還通過為中共領導人收集有關國內和國際事件的信息,並撰寫機密報告,發揮了情報機構的部分功用。

前新華社記者、加拿大人馬克‧鮑瑞(Mark Bourrie)說,他在2010年至2012年擔任記者期間,曾被新華社利用來收集海外的政權批評者的情報。

他說,有一次,他被要求準備達賴喇嘛在渥太華新聞發布會上的記錄,還被要求找出達賴在與加拿大時任總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的私人會晤中討論的內容。

當鮑瑞問他的分社社長這些材料是否要用於新聞報導時,社長回答說不需要。

鮑瑞對《大紀元時報》說:當他們去參加一個為期兩天的西藏問題會議,他們拍下一切、抄錄一切,這些記錄不是用來報導新聞,而是給中共情報部門。

美國在1938年通過《外國代理登記法》(FARA),要求任何為外國機構從事遊說或公關工作的實體向司法部登記並定期提交最新情況。雖然註冊並不影響媒體的編輯內容,但它確實要求登記的組織披露其年度預算和支出。

美國華府智庫詹姆斯敦基金會於4月12日發表題為《新華社滲透西方電子媒體》一文章,提到中共官媒一直在美國主要報章,如《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和《紐約時報》等登廣告,並以《中國觀察》或《中國焦點》為標題來包裝。

近年,中共官媒則轉攻電子媒體,由英文版附屬公司《中國日報》重新包裝內容,基金會搜查《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文件得知,從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中國日報》從母公司收到9191萬美元,協助《新華社》的印刷紙媒及刊登網上廣告。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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