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首付用父母的錢 要倒查半年流水帳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2日訊】中國各地監管機構在持續督促轄內銀行加強貸款排查,嚴防貸款違規挪用至樓市。有的地方嚴查購房首付來源,規定必須為家庭自有資金,就算是找父母借錢,這筆錢也要倒查父母半年的流水賬

據《中國基金報》3月20日報導,有消息稱,廣州多家銀行嚴查購房首付來源。必須為家庭自有資金。就算是找父母借錢,這筆錢也要倒查半年。

一家按揭貸款中介負責人表示,目前銀行主要從5方面進一步嚴查首付款來源。具體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審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來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財餘額、保險餘額、支付寶餘額、股票餘額等。

2、對於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資金的可直接認定具備資質;對於部分首付款為近半年內轉入的,需核實為合理收入所得。

3、對於直系親屬轉入的,需提供直系親屬近半年流水;若親屬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認定;若斷續存入的,需核實為合理收入所得。

4、對於經核實首付來源為借貸、墊資過橋、他人借名貸款的嚴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規環節,需再次核實借款人家庭徵信,如有新增消費類貸款或信用卡分期業務的,需提前結清後方可發放。

有銀行人士稱:「以前買房,只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工資流水,然後提供首付款憑證即可,也就是流水和轉賬的銀行卡可以不同的。如今,為了避免客戶將其他銀行的貸款資金用作首付款,除了提供首付款憑證,還需要提供首付款所在銀行近半年的流水,以查看首付款資金來源。」

在這場席捲全中國的排查違規資金進入房市的運動中,一線城市廣受關注。

據《財聯社》報導,北京、廣州、深圳等地銀行將借款人的房貸申請資格與消費貸、經營貸進行了掛鉤,借款人需要將消費貸結清、且證明短期內辦理的經營貸信貸資金未被挪用,才可申請房貸。

深圳地區多家銀行的信貸業務人員表示,銀行將重點審查在3個月內申請了經營貸的借款人的貸後資金使用情況。未來不排除會將這這一時間延長至6個月。北京地區某股份制銀行的一位客戶經理也表示,該行也需要借款人結清消費貸等信貸資金才可以申請房貸。

上海地區135家商業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了全面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貸款資金用途違規,部分個人消費貸、經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個別貸款未能嚴格落實住宅封頂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驗備要求;少量首付款資金來源為非自有資金;貸款資料收集不完整。

根據多地金融主管部門的要求,銀行一旦發現經營貸等信貸資金被違規挪用,需立即回收相關資金。

《財聯社》報導稱,廣東銀保監局披露的信息顯示,目前銀行普遍通過「終止額度」、「一次性全額結清」、「分期提前還款」等方式回收貸款。

上海某銀行曝出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顯示,從該函發出的落款日期到限定的最終還款日僅有1個月的時間。

一家銀行信貸部負責人表示,個別客戶會存在客觀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還清,銀行也會為其制定「分期還款計畫」。

由於監管要求「盡快收回貸款、整改完畢」,所以分期的時間並不會太長,可商議的空間極其有限,且「只對極個別確實有還款困難的客戶適用」。

網友評論說:「過分了,不追究根本原因,反而給剛需製造困難。」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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