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戶外用餐禁令 效期延至明年二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02日訊】在南加地區宣布延長居家防疫令後,加州上訴法院週二(29日)裁定,允許洛縣戶外用餐禁令繼續執行,至少到明年2月。來看報導。

週二(29日),加州第二上訴法院(California 2nd District Court of Appeal)裁定,洛縣戶外用餐禁令暫時可維持有效至明年2月初,並預計於明年2月10號舉行聽證會以討論相關後續。

消息指出,儘管早前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沙芬特(James Chalfant),針對戶外用餐禁令,裁定要求縣衛生官員給出醫學根據和分析,但於週二遭到上訴法院終止。

目前,上訴法院將不論居家防疫令是否被撤除,都會允許洛縣保有戶外用餐禁令。

由於洛縣病例增加,縣衛生官員於11月25日啟用戶外用餐禁令,當時預計在三週後終止(直至12月16日)。

期間,加州餐館協會(California Restaurant Association)和不少業主都提出訴訟。隨後於12月2日,遭到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沙芬特駁回並拒絕中止該禁令。

不過,沙芬特要求洛縣提出醫學證據,說明為何限制餐館用餐,否則該禁令效期將只有三週。

然而,12月6日,南加地區開始實行地區性居家防疫令後,11個縣的餐館被迫關閉所有用餐服務。

不少民眾表示,戶外用餐是為餐館提供營業機會,不少業主已經投入大筆資金來遵循防疫規則,如今,多項禁令只會加重商家及員工的經濟壓力,相當於雪上加霜。

新唐人記者郭約希洛杉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