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人權侵犯者 歐盟通過「全球人權制裁制度」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08日訊】歐盟27國外交部長7日通過「全球人權制裁制度」法案,被制裁者將被凍結資產,並無法再踏足歐盟27國的領土的旅遊限制。歐盟上週表示,首批制裁名單可望在2021年第一季結束前落實。

歐盟「全球人權制裁制度」(global human rights sanctions regime)被喻為「歐洲版《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Act)。將針對違反人權的個人與機構,以及國家,為其侵害人權之行為負責任,該法範圍涵蓋全球,強調人權保障的促進為歐盟外交優先考量與基礎,並反映歐盟捍衛人權的決心。

「全球人權制裁制度」中的人權侵犯行為,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非人道罪行,以及其他嚴重迫害人權的凌虐行為,例如,酷刑、奴役、法外處決、任意拘捕或監禁等。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表示,費時一年終於達成,此法可幫助處理全球人權迫害議題,這是重要的一步。

據悉,歐盟迄今只能在與針對相關國家、或在特別制裁框架有關的情況下方能追究個人、企業和組織的侵犯人權行為,導致在對侵犯人權現象難以作出迅速有力反應。

美國國會於2016年通過《馬格尼茨基法案》,以制裁要對俄羅斯律師和經濟審計專家馬格尼茨基(Sergej Magnitski)死亡事件負責的個人。馬格尼茨基於2009年死於俄羅斯的一所監獄,此前,他遭受虐待,得不到足夠的醫療。

馬格尼茨基法案》在全球範圍生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人權犯罪者,手段包含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以及禁止他們入境美國。

(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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