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和Lyft敗訴 22號法案通過與否成關鍵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24日訊】自今年五月起,UberLyft經歷了敗訴、面臨退出加州、再上訴,如今又有了新進展。加州上訴法院於週四宣布,將維持禁令,兩大公司在30天內必須照加州AB-5勞工法,將司機歸類為全職員工

週四(10/22),加州上訴法院一致裁定維持原判,要求UberLyft,必須將司機從獨立承包商轉為僱員,意味著加州40多萬名電召車司機或許將拿到最低薪資和健保等福利。

今年5月,加州多位檢察官起訴Uber和Lyft未遵守加州新勞工法AB-5,將電召車司機劃分為正式雇員,沒有給予最低工資、加班費、帶薪病假和失業保險等。

首次法庭交鋒,以Uber和Lyft的失敗告終。

隨後,Uber和Lyft拒絕並提出了上訴,認為自己是經營技術平台開發的企業,司機是叫車平台的獨立承包商,不屬於公司直接管理的員工。

除了上訴,Uber和Lyft也發起22號提案,要求加州民眾公投決定,是否應該將司機劃為正式員工。

此外,兩公司還多次警告,如果強逼給司機發最低工資,將不得不離開加州。

然而,本週五,法官在長達74頁的裁決中表示維持原判,但在11月3日,22號提案公投結果出爐之前,暫不生效。

22號提案可以使Uber、Lyft和其它零工經濟(gig economy)公司豁免AB-5勞工法的規定,不用將打零工者重新劃分為僱員,提供最低工資和就業福利。

Uber表示,如果22號提案沒有通過,Uber很可能關閉加州大部分地區的乘車服務,使數十萬加州人失業。Lyft發言人則說,上訴法庭的裁決​​讓大眾意識到需要與司機站在一起,對22號提案投下贊成票。

新唐人洛杉磯記者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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