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習近平是小丑 任志強被重判18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22日訊】紅二代、地產大亨任志強今天(9月22日)被宣判獲刑18年。外界普遍認為,任志強是因撰寫諷刺習近平是「小丑」的文章,因言獲罪,習重判他是為了「殺雞儆猴」,警告黨內對其有異議的紅二代以及反習陣營。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9月22日對任志強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任志強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2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通告指,任志強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974萬餘元;收受賄賂125萬餘元;挪用公款612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1.167億余元,其中國有股東華遠集團財產損失5378萬餘元,任志強個人獲利1941萬餘元。

法院通告稱,宣判後,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早前任志強9月11日開庭受審時,曾有知情人士透露消息,指任志強當庭堅持自辯,拒絕認罪。如今劇情突然發生反轉,引發外界諸多猜測。

任志強案受到外界高度關注,雖然他被控貪污、受賄等經濟罪名,但輿論普遍認為任志強是「因言獲罪」。

今年3月,網上熱傳一篇署名任志強的評論文章,文中狠批中共當局和領導人隱瞞疫情、處理疫情不當,指責中共應對疫情嚴重失職,還暗示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此文引發輿論轟動,隨後,任志強被當局秘密拘捕。

4月7日,中共北京市紀委宣布任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23日,中共北京市紀委宣布,任志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

任志強的好友、企業家王瑛曾公開表示,當局對任志強的處理是「政治迫害」。

現年69歲的任志強生於1951年3月,籍貫山東,父親是大陸前商業部副部長任泉生,他是一位典型的「紅二代」。任志強素以敢言著稱,綽號「任大炮」。

2016年,習近平視察中央電視臺,央視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的標語。任志強隨後在微博質疑「官媒姓黨」,並稱「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任志強因此受到處罰,留黨查看一年。

位於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非政府組織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此前向美國之音表示,任志強案「顯示出共產黨內暗潮洶湧」。

在任志強案未宣判前,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陸維權律師分析說,任志強案一審就在中級法院開庭,顯示是「刑期起點比較高的重案。」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臨至少10年刑期。

另一位大陸維權律師也表示,當局很可能通過對任志強的重判,來警告體制內的反對派,「利用重判,來殺雞警猴。」「管你是紅幾代、出身如何、有多大的影響力,一樣可以重判」。

德國之聲引述分析稱,由於任志強的紅二代身分,當局如果對任志強嚴厲處理,恐引發紅二代群體反彈,不排除有反習的紅二代也「揭竿而起」。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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