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華會案的警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7日訊】新唐人近日收到網友投稿,全文刊登如下:

尊敬的新唐人電視台,我是王一飛,因為興華會事件判刑兩年,6月6號出獄,聯繫到興華案會案件的實情,有必要發則警示,告知更多的人,避免相同錯誤再次發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興華會案的警示

2018年我兩次前往香港,每次都會買幾張香港的一次性電話卡,然後一個電話註冊一個谷歌郵箱,給博訊供稿時我會把存儲標語文檔內容的文件夾上傳之其中一個谷歌郵箱的網盤,然後我是把郵箱用戶名與密碼發給博訊方面,讓博訊方面自己登錄谷歌郵箱去網盤下載,只要博訊下載了內容我就會再次登錄這個谷歌郵箱對網盤裡的內容進行刪除,之後這個谷歌郵箱就徹底放棄不再使用。

到被抓獲時我應該是給博訊提供了四次稿件,使用了3個不同的谷歌郵箱。我給博訊方面供稿提供了一個我的化名,這個化名只有我與博訊方面能看到我稿件的人知道。

2018年6月5日我從福建的泰寧到達南昌,入住在曾國凡租住的一處民房裡。這處民房裝有wifi,我就用這個wifi當天晚上翻牆查了一下國外的新聞,發現興華會的標語事件影響已經很大了。6日下午的時候我再次登錄這個wifi正在翻牆,突然發現外面有人在與房東他們家的人說話,在問一些關於上網的事情,我知道事情壞了,果然,我正在下線打算把電腦藏起來的時候突然有人踹門而入,進來了四五個人,之後我被控制。有人第一時間找到了我的包,拿出了我的單反相機,打開看了一下發現沒有關於標語的照片,又有人在屋內翻了一圈後問我標語的字模在哪兒,我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問他們是幹什麼的,他們回答說是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的警察。在沒有發現其它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他們把我移交給了南昌市局的四個人,然後市局的人把我帶到了市刑偵支隊,下車的時候有很多人在那裡等著看我,之後我被帶到了審訊室。

審訊的時候我有問其中一個警察是哪個部門的,他說是便衣支隊的,說這個案子是國保支隊主辦,便衣支隊、刑偵支隊、網監支隊協助。

當晚審訊的時候有個領導拿著手機給我看興華會標語的照片,問我知道什麼不,還問我認不認識一個叫趙北的人,我就知道我提供給博訊方面的所有資訊已經被掌握,同時我也知道他們對我的情況是一無所知。

整個6號的晚上與7號的凌晨,他們都在對我的U盤、單反相機的內存卡、電腦硬盤進行數據恢復。因為剛剛從泰寧過來,紀念6.4的橫幅是在泰寧搞的,相機拍照後只進行了簡單的刪除處理,還沒來得及進行數據覆蓋,所以當晚就被數據恢復了幾張圖片,我知道事情壞了,24小時被釋放的可能性已經為零了。

最後是相機內存卡恢復了幾張圖片,電腦硬盤恢復了幾十張圖片,相機我拍了幾百張圖片只恢復了幾張,電腦處理了至少五百張以上的圖片只恢復了幾十張,主要是相機內存卡大意了,沒有進行數據覆蓋。也是沒有資金,電腦本來應該一到三個月就要換掉的一台的,因為處理的信息太危險了。

事後綜合所有的案情來看,我應該是電腦的唯一識別碼被鎖定而破的案!天網工程攝像頭拍到我而破案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大部分標語都是拍攝後三到六個月才發布的,天網的數據保存不了這麼久,數據已經覆蓋了,事後的審訊一直到法庭判決,也沒有這方面的任何證據。整個案子主要是靠我的口供定罪,谷歌郵箱不能證明是我擁有,作案線路無法還原,關鍵是搞標語的時間確認不了,沒有目擊者,也沒有攝像頭拍到。

電腦被鎖定定位,是因為發布渠道出了問題,博訊的編輯裡面肯定有政府的線人,不然我的化名不可能會被國內的警察知道,這個化名說明了一切真相。我用了幾個谷歌郵箱,也是為了防範這方面的事情,沒想到最後還是出事了。因為我是把谷歌郵箱用戶名與密碼發給博訊,讓博訊去郵箱網盤提取內容,這樣線人很容易就能夠把它提供給國內方面,進而通過技術手段查出我註冊谷歌郵箱時所用電腦的情況,我所用電腦幾乎就沒變過,我只是經常盜用wifi上網,本來前幾天的時候,我已經買了一台查不到任何來源的二手電腦,還沒來得及換過來就出事了,政府為這個案件動用的技術力量太強大了,一個專案組都動用了將近兩百來人,還有其它地方的警力,很嚇人。

綜合興華會事件的所有情況來看,失敗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無處不在的政府線人,另一個是資金的缺乏,幹實事方方面面的支出是很大的。我現在都還欠銀行信用卡五六萬的債務,出獄後已經變成信用高危險用戶了,暫時也還不上,真的希望有人能組織一次募捐,剛出獄壓力太大。

王一飛

2020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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