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遊行集會 香港「長洲覆核王」告盧偉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14日訊】香港警方多次對反送中主題的遊行、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週三上午,有民眾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請看報導。

香港「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和香港退休人士張德榮等數人,手拿海報,展示了8月11日,警方在各區濫捕、濫捕的證據,並質疑香港政府無權反對公眾遊行集會,違反《基本法》保障的港人集會、遊行的權利。

記者:「兩位香港民眾來到香港的高等法院這裡,他們根據基本法第27以及39條,向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

兩人在申請書要求,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以及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

香港「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因為你本地立法,『以諸候令天子』,那你本地立法說了算的話,就不要基本法了?那你可以自立為王?」

根據《基本法》第27條和39條:「香港居民享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退休人士 張德榮:「其實我們是合法示威,因為你講話,你用不用先申請才講話?旁邊的人講髒話,所以你也不能講話了,是不是可以這樣?不是的嘛。沒有罪的人,他的合法權利,你不可以剝奪的,是不是?」

他們還呼籲,民眾在8月18日,下午2點半,參加民間人權陣線從維多利亞公園到遮打道的大遊行。

郭卓堅在10年中,曾針對公眾利益相關的議題,提出過30次司法覆核,所以被稱為「長洲覆核王」。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宋碧龍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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