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夫婦因多次上訪被重判13年

【新唐人2019年01月03日訊】近年來,在大陸因為上訪被控「敲詐勒索」政府的案件不斷發生。近期又有黑龍江齊齊哈爾市甘南縣人曹銳丁鳳夫婦,因為多次到北京上訪,一審被以判敲詐勒索罪,重判13年丁鳳的二審辦護律師馮延強認為,一審判決錯誤,因為上訪是正當的行為 。

黑龍江齊齊哈爾市甘南縣人曹銳、丁鳳夫婦,自2012年以來,因成立出租車公司、停車場土地出讓金等問題,至少29次到北京上訪, 2017年10月,夫婦倆因上訪被抓。去年10月12號,一審被判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目前兩人均已提出上訴。

曹銳弟弟曹啟:「上訪的訴求都是合理合法,正常的上政府去解決問題,他們不給解決,所以才通過上訪的途徑去解決問題,是通過上訪解決了,但是現在又成了一個敲詐政府,當地政府就是不想讓他們再次去上訪,就找理由判那麼重。判我們金額是190多萬,每人罰200,總共600萬,金額太誇張了,600萬那不抄家了嗎?傾家蕩產。」

丁鳳的二審辯護律師馮延強表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一是上訪是正當的行為,二是政府不是敲詐勒索的對象,政府有警察、看守所、監獄,在受到威脅的時候,都可以利用這些手段去防止,且作為行政機關,不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不可能產生恐懼的情緒。

丁鳳二審辯護律師馮延強:「兩位表達的訴求都是有根有據、正當合理,通過上訪的行為把地方政府的行政不作為,給糾正過來,這個行為是一個非常正當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

馮延強在微博上轉發了金宏偉律師的一段辯護詞,其中說:所謂「敲詐政府罪」,受影響的不過是掌握公權力的官員而已,正是他們的不作為,才會讓他們遭受了「非正常上訪造成的政治壓力」,這本是咎由自取,然而他們「身懷利器,殺心自起」,卻用公權力再一次砍向了弱者。

新唐人記者 熊斌、陳杰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