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丟布進宮告狀 最終楚王使她兒子官復原職

作者:杜若

【新唐人2018年12月09日訊】

楚恭王(前600年─前560年)時期,江乙在郢(音影)擔任大夫。江乙,對許多讀者來說,是一個陌生的人名,但如果提起成語「狐假虎威」,則眾人皆知。這一成語典故的出處,就是源於江乙為楚王講的一則故事。今天我們來看看關於江乙的另一則故事。

郢城是楚國國都,王宮所在地。有一天,有人混入王宮行竊,偷走宮裡許多東西。時任令尹(楚國官職,入則領政,出則統軍)昭奚恤責備江乙,郢城治安管理不善,於是稟報楚王,建議罷免江乙的官職。

江乙被免職後回到家中,過沒多久,家裡也遭竊,丟失了八尋布帛。尋,是古代一種長度單位,一尋相當於八尺。八尋,則是六十四尺。

於是江母到宮廷面見楚王。當時楚王正在曲台(宮闕別稱)上休息,令尹陪侍在旁。

江母對楚王說:「夜裡,妾家丟失了八尋布,是令尹偷走了。」

江母對楚王說:「夜裡,妾家丟失了八尋布,是令尹偷走了。」圖為《新刊古列女傳》插圖「陶荅子妻」。(公有領域)

楚王一聽,大笑起來,他對江母說:「如果真是令尹所偷,寡人不會因為他位高權重,身分尊貴,就偏袒他的不法行為。如果布帛不是令尹所盜,而是你誣告他,按照楚國國法,你要受到制裁。」

江母說:「不是令尹親自去行竊,而是他指使別人去行竊。」楚王越聽越覺得可疑,於是問江母:「那麼,令尹究竟指使誰行盜呢?」

江母回答道:「昔日,孫叔敖擔任令尹時,楚國國風,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就連盜賊也自願停止盜竊行為,那時沒有人做偷竊之事。今日,昭奚恤做令尹,楚國竟然盜賊四起,公然行竊。所以盜賊偷竊妾家的布匹,這和令尹指使人偷東西有什麼區別?」

楚王說:「令尹為官在上,盜賊行竊在下,這和令尹有什麼關係?」

江母嘆道:

「哎!大王怎麼能這麼說呢?先前,我的兒子擔任郢大夫時,王宮遭竊,丟失了很多財物,我的兒子因此受到牽連,被罷免削官。如今妾家丟失東西,令尹身為楚國高官,怎麼能不擔負責任呢?

「昔日,周武王曾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周武王認為,百姓如果有什麼過錯,都是因為自己沒有教化好所引起的。

「上面官員失德,吏治就會跟著遭殃。如果相國不賢明,國家也不會安寧。所說國中無人,不是真的沒有賢人,而是國家不用賢人去治理罷了。還請大王明察。」

江母藉由失布的事件,智慧地使楚王明曉治國之道,重在用賢。

楚王對江母說:「你說得太好了!你不但批評了令尹,而且也給了寡人很大的啟發啊!」當即,楚王命人賠償江母八尋布匹,又賜予她十鎰金子。

江母婉謝了金子和布匹的賞賜,只是希望楚王能夠明白,令尹對兒子的懲罰並不合理。楚王感歎,江母智慧如此,想必她的兒子也不會平庸。於是下令,將江乙召回京城,官復原職。

古時君子稱讚江母,善於以微言勸諫,平平常常的一番話,就令楚王明曉治國的道理。@*#

古時君子稱讚江母,善於以微小的事例做比喻,講述道理,言辭有度,平平常常的一番話,就令楚王明曉治國的道理。圖為西漢劉向《列女傳》插圖「楚江乙母」。(公有領域)

出自《列女傳‧辯通傳》卷六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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