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惡貫滿盈的「610」必被清算

到了迫害法輪功以來第二十個「六月十日」,我們再來說說這個被中共塗上「黑暗」色彩的日子。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為達到其「3個月內消滅」法輪功的罪惡目的,在其直接操控指揮下,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也稱「610辦公室」。

「610」是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在1999年6月10日掛牌成立的臨時法外權力機構。「610」通過政法委控制公安、法院、檢察院、國安、武裝警察系統,還可以隨時調動外交、教育、司法、國務院、軍隊、衛生等資源,隨後幾個月,其下屬分支機構在中國全面成立,上至權力核心層下至鄉鎮、機關單位等基層組織,「610」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建立了和中共政法委緊密聯繫的指揮系統結構,全方位地組織、指揮、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到了周永康時期實際成為第二權力中央。

公安部還成立了二十六局(即公安部「610辦公室」),是專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工作局。省、直轄市公安廳(局)的「610辦公室」主任往往兼任「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的總隊長或副總隊長。中共公安系統「610」是由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派出所指導員直接領導的國保警察分級組成。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江澤民集團所有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都是由「610」辦公室直接傳達,公檢法司等相關係統具體執行。但這個機構又是中共的所謂重點保密單位,內部許多細節不為外界所知。

據亞洲電台高新專欄指出,中共國務院「610」辦公室成立後,朱鎔基、溫家寶、李克強三任總理都從未在其正副專職負責人的任免令上簽字,也就是說,中共官場內部都是否定「610」的合法性的。

迫害初期,江澤民密授羅干:「……只要能壓制住,可以不擇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約束,整死了人,不負責任。不信我就治不了他法輪功。」

2000年,羅干飛赴各地「610」機構,口傳江澤民密令,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就地火化。」

2002年中國新年前,中央「610」辦公室頭目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會議,劉京口頭傳達江澤民的密令:「對法輪功『徹底剷除』,『可以開槍、殺無赦』。」

多年來,「610」系統一直都在用「白條」、「口頭傳達」等手法下達迫害密令。怕留下證據的江澤民將密令寫在白紙條上,沒有正式的文件,甚至沒有江的簽字。江說:「一般不發紅頭文件,只密碼電傳或口頭傳達,不署名,一概說是『中央批示』就可以了嘛!」

在中共長達十九年的迫害法輪功中,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關押、勞教、誣判重刑;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致殘或被活摘器官致死;千千萬萬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上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污衊,受到精神侮辱和打擊,喪失了人類應有的自由和尊嚴。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所有案例中,「610」邪惡組織是罪魁禍首,所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

據明慧網報道,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福建寧德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夥同寧德市蕉城區法院濫用法律,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其中:一人被重判十二年,二人被重判十年,七十四歲的金麗燕被非法判刑八年;最高罰金五萬元,九人被非法勒索罰金十七萬元。成為當年違憲違法、重判重罰法輪功學員最為惡性案件之一。

四川成都市六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庭審判刑、勒索罰款,其中張明紅被非法判刑七年,李曉萍、胥泳、劉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周自玉、呂佑瓊被非法判刑三年。成都市武侯區政法委、610、法院為了不讓公眾知道這次見不得人的庭審,在庭審前一、兩天才通知有關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而且庭審中,主審法官不許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也不許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說話。

據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報道,大連法輪功學員孫俊(熱電公司職工)、張霞(小學教師)夫婦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祕密判刑,張霞被誣判七年五個月,孫俊被誣判七年兩個月。並各處罰金一萬元。夫婦雙雙陷入冤獄。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的法院對他們非法判刑的藉口竟然是郵寄「反動」控告信。

今年3月21日,中共公布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全文,其中黨機構的改動方案有20條,其中第十八條提及不再設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綜治辦),第十九條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維穩辦),它們的職能均由中央政法委承擔。第二十條提及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610」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

從明慧網的報道中我們得知,被撤併後的「610」並沒有痛改前非、洗手不幹,而是繼續作惡。這是由中共邪靈的邪惡本性決定的,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會禍害人類作垂死掙扎。歷史告訴我們迫害正信必是短命的,周永康、李東生、張越等許多利用「610」邪惡組織直接迫害法輪功的凶犯已落入法網,全國各地在「610」崗位上遭到惡報的成千上萬,「610」邪惡組織被徹底清除已經為時不遠。這樣一個惡貫滿盈、死有餘辜的邪惡組織必被徹底清算,怎麼會容忍它在人類社會中繼續為非作歹呢?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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